2011年, 全市城乡低保在保人数分别达到56798人、335398人,城乡低保标
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每人每年1400元,人均月补差分别提高到135元、
75元, 全市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4.409亿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
每年2100元, 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70.4%,继
续位于全省前列。城乡大病人均年救助金额分别提高到4500元、3500元,取消了
大病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试点, 提高了救助实效,全市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782人,发
放医疗救助金3872.6万元。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改造,全市共筹集资金4461万元,
新建敬老院13处。开展了大学新生救助工作,全市共救助低保及贫困家庭大学新
生5124名,发放助学金1132万元。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救灾物资
储备和各项准备工作,完善了《菏泽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职责、细化
了方案、量化了标准;筹措资金2000余万元开展了灾民冬春救济。
社会救助
视图
2011年, 全市城乡低保在保人数分别达到56798人、335398人,城乡低保标
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每人每年1400元,人均月补差分别提高到135元、
75元, 全市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4.409亿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
每年2100元, 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70.4%,继
续位于全省前列。城乡大病人均年救助金额分别提高到4500元、3500元,取消了
大病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试点, 提高了救助实效,全市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782人,发
放医疗救助金3872.6万元。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改造,全市共筹集资金4461万元,
新建敬老院13处。开展了大学新生救助工作,全市共救助低保及贫困家庭大学新
生5124名,发放助学金1132万元。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救灾物资
储备和各项准备工作,完善了《菏泽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职责、细化
了方案、量化了标准;筹措资金2000余万元开展了灾民冬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