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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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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建设
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2011年,先后研究起草了《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 理办法》、《菏泽市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实施意见》、《2011年度菏泽市城区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2011年度菏泽市城区廉租住房 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并已初步形成了按照最低收入、 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家庭分别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 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四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 住房供应层次更加分明、 合理。 2011年,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降低门槛、努力扩面、健全体系、应保尽保”的 住房保障总体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周调度、月考核、季观摩、年底总评”的考 核机制,加速手续办理,严格质量监管,督导工程进度,有力推进了保障性住房 建设进度。201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3357套,新增租赁补贴983 户,完成省任务目标的116%。其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531套,廉租住房 500套, 公共租赁住房3557套(间) ,新增租赁补贴983户,城市棚户区改造4960户,林 业棚户区改造809户。主体基本完工的8345套,占任务目标中实物建设量的63%, 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开工建设的滨河新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顺利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评审验收,同时也是山东省第一个通过国家康居 示范工程方案评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菏泽的住房保障工作在国家住建部、省人 大、省政府、省政协、省住建厅等领导的历次督导和检查中,均获得了充分肯定 和认可,2011年10月10日,国家住建部以《简报》形式,推广了菏泽的经验。菏 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被评为“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