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市确定的民生工程、民生实事为重点,大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2011年,全市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的支出分别为54.5亿元、32.2亿元、
27.4亿元, 分别增长30.8%、12.7%、43.6%。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农村中小学生
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 达到生均700元、500元;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
标准由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高等教育助学金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
3000元;特殊教育生均经费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3000元。全面完成清理化解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 共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4.35亿元。 市财政筹集资金
7500万元,争取上级奖补资金3000万元,偿还菏泽学院到期银行贷款,减轻了菏
泽学院债务负担。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城市
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4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4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
年14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75元。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和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324.99万人,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大力支持医疗
卫生事业。 筹资16.39亿元,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120元提高到200元, 819万群众受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改
革,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筹资3.2亿元,
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2548套,新增租赁补贴983户,
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计划。
支持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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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市确定的民生工程、民生实事为重点,大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2011年,全市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的支出分别为54.5亿元、32.2亿元、
27.4亿元, 分别增长30.8%、12.7%、43.6%。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农村中小学生
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 达到生均700元、500元;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
标准由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高等教育助学金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
3000元;特殊教育生均经费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3000元。全面完成清理化解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 共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4.35亿元。 市财政筹集资金
7500万元,争取上级奖补资金3000万元,偿还菏泽学院到期银行贷款,减轻了菏
泽学院债务负担。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城市
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4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4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
年14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75元。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和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324.99万人,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大力支持医疗
卫生事业。 筹资16.39亿元,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120元提高到200元, 819万群众受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改
革,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筹资3.2亿元,
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2548套,新增租赁补贴983户,
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