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服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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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区内统计部门积极主动搞好统计服务,为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及上
级主管部门提供月、季、年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数据和分析材料,半年和
年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领导发送计划执行情况、编印年度统计资料。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统计职能
更加充实,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为社会服务的职能,
同时增加统计监督职能。在实际统计工作中,各项统计数据及时报送领导和上级主管
部门,并利用有关统计数据开展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半年和年度编写经济运行状况
综述。一般在3月份发表上年度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5月份编
印统计年鉴向社会发行。为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利用新闻媒介定期公
布。为配合地委、行署评价基层领导工作政绩,每年搞一次乡、镇主要指标排队。为
使各级领导开阔横向视野,不定期地搞一些相邻地市主要经济指标对比,全省地市、
全区县市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