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企业登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h&A=2&rec=54&run=13

1949年1月, 区内开始工商企业登记工作。要求凡在区内设有固定厂址、门市、
字号的工商业都须登记,否则不许营业。当时基本摸清了区内工商企业的情况,但存
在着私营企业申报不实的现象。
1950年,区内进行第二次工商企业登记。登记以工商业户数、资金数、经济性质、
从业人数为主。是年,全区登记工商业25991户,其中工业6220户,商业19771户。工
业企业全系私营; 商业企业中,国营商业41户,合作商业30户,私营商业19700户。
私营工商业占全区工业户数的99.73%。工商业从业人员44384人,其中工业12790人,
商业31594人。从经济性质分,国营商业540人,合作社商业1668人,私营商业2 9386
人, 私营商业人员占全区商业人员的93%。全区工商业企业资金333.7万元,其中工
业企业资金75.9万元, 商业企业资金257.8万元。从经济性质分,国营商业企业资金
120万元,合作社商业资金50.2万元,国营合作社资金占全区商业资金的66.02%。
1965年,为调整国民经济进行了第三次工商企业登记。
1980年,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首次设立企业登记管理科,各县、市局也相继
设立企业登记管理股。是年,在全区工商企业普查的基础上,为全区的企业建立“经
济档案”,并对全区企业进行全面登记换照,制发了《菏泽地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工商
企业登记发证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1981年始,登记换照工作转入正常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全区在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中,对849家公司作出撤并改
留的决定,对64家党政机关办的公司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