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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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业主营日用百货、文化、纺织品三大类,是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行业。建国
前夕,全区仅有百货业商户1290余家,从业人员2370余人,年销售额970万元。
建国后,为扩大国营百货业务,1950年9月建立菏泽百货公司。1954年,各县百
货经营机构建立,实行条条管理,统归山东省百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布匹、鞋帽、
文化用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副食品、水产品、土产杂品等。1958年百货系统
各级公司改由地方管理。1961年经营范围调整,将原先经营的五金交化、副食品、水
产品、土产杂品等交给各专业公司。1965年调整百货批发机构,撤销了部分县公司,
设7个百货批发站,业务隶属济宁。1971年7月,各县百货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菏泽百
货分站改称百货采购供应站,业务归省公司。1984年8月至1985年,菏泽百货采购供
应站由菏泽地区商业局管理。
日用百货 日用百货包括火柴、肥皂、鞋袜、缝纫机、手表、搪瓷制品、铝制品、
锁、发夹、扣子、帽子、伞、玩具、刀剪、化妆用品、玻璃器皿等。
建国后,由于区内工业基础薄弱,日用百货商品货源大部分从区外购进。货源分
南路货(指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以南的产品)、北路货(指北京、天津、东北、
河北、山西等地产品)。1950年,日用百货总购进350万元,销售401万元。50年代一
般商品基本上敞开供应。60年代初,商品生产减少,部分主要商品如火柴、肥皂、鞋
子、保温瓶等货源不足,实行票证供应。同时为回笼货币,平衡差额,开展了高价商
品供应,其中手表从1961年4月16日起价格平均提高1.48倍,钟表提高1.5倍,怀表提
高2倍。1965年1月,市场供应情况好转,高价商品被取消。“文化大革命”期间,商
品供应时紧时松,多数年份主要商品实行票证供应。1978年后,商品生产有了较大发
展,市场货源充足,凭票供应办法取消。1980年,百货类商品全部敝开供应,销售量
大增。1983年,总购进商品价值3646万元,销售额4318万元。1985年,总购进商品价
值4634万元,销售4831万元。
文化用品 建国后,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文教事业迅速发展,境内文化用品购
销量不断扩大,经营品种越来越多。1950-1957年,全区百货公司系统文化用品销售
额每年在300万元左右,经营品种主要有机制纸、钢笔、铅笔、墨水、作业本、乐器、
算盘等。8年间全区机制纸销量为4606吨,钢笔3.46万支,铅笔2.3万打,各类作业本
31.9万册。1958年增加了照相器材、版纸、教学仪器、体育用品、印墨等商品,当年
销售胶卷1084卷,版纸21789公斤。1958年后,文化用纸量越来越大,供应紧张,书
写、办公、印刷用纸脱销,有时用包装纸代替。1958-1965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为
317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纸张供应一直紧张,为了保证重点需要,对农
村生产队帐簿、表册用纸从1967年开始实行专项供应。由于宣传需要,中西乐器销售
量扩大。1968-1970年,乐器销售额达79万元,相当于1950-1965年总销售额的1.8倍。
1966年9月1日,对书写纸、油光纸的销售价进行调整,书写纸(13号60克)由140 0元/
吨降为1100元/吨,油光纸(12号30克)由1200元/吨降为1150元/吨;包装纸(1号50克)
由920元/吨降为810元/吨。纸张的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5%。1978年后,生产建设、文
化、教育宣传、科研、印刷出版对文化用品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一些新兴的文化体育
用品如电子计算机、影印复印器材、健身器械等不断应市,销售剧增。1977-1985年,
全区商业系统文化用品销售总额达8772万元,其中1978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1802万元,
创历史最高水平。
纺织品 1950年初,国营花纱布公司成立,主营棉花、棉纱、布匹。1956年6月,
更名为纺织品公司。
1957年11月,纺织品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纺织品业务从批发到零售均由百货系
统统一经营。1984年底,地区百货站与纺织品公司分开,县纺织品业务由百货公司统
一经营。1985年购进的纺织品类商品价值4240.9万元,相当于1950年的4倍,基本满
足了区内市场供应。
棉纱:1950年11月和1951年1月,政务院、中财委先后发布《对于目前棉纱的管
理办法》和《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各企业、机关、团体用纱均由国营商业按计划
统一供应,纺织工厂生产改为给国营商业代纺棉纱、代织棉布。1962年国家纺织品总
公司具体规定了纱布的供应原则:1、帘子布、鱼网、木纱团、导火线、药纱布等专
项用纱,必须专项专用。2、国家计划产品、出口产品必要的附料用纱应按产品生产
落实计划安排,并采取按生产分期供货的办法。3、民用线、面袋、化肥袋、出口包
装的缝口用线应保证最低需要。4、一般产品用纱根据可能统筹安排。5、少数民族特
需用纱,应照顾其风俗习惯,适当安排。出口、军需和织布用纱由工业部门按计划直
拨有关部门,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1983年统购统销政策取消。1950-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共收购棉纱8302.2吨,供
应8170吨。
棉布:是纺织类商品的大宗。1949-1982年,由于区内货源紧缺,一直实行票证
供应。
1961年,全区仅供应棉布783万米,人均消费1.5米,供不应求,市场紧张,且品
种单调,断档告急情况时有发生。70年代后期,化纤布大量上市,棉布市场疲软,供
应紧张关系得以缓和。1981年,棉布销售4389万米,1984年降至2043万米。四年中,
棉布进大于销2600多万米,库存积压,不得不削价处理,共造成损失240多万元。
针织品:50年代,区内经营的针织品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
生衫裤、床褥单、手帕等30多个品种,年销售额达100万元。由于群众购买力较低,
社会消费量少,针织品实行敞开供应,分配原则是低档针织品优先供应农村,高档商
品先满足城市。1960年8月,主要针织品纳入统购统销范围,市场供应分三种不同形
式:一是凭布票供应的有卫生衫裤、线衣、床褥单、毛巾被、线毯、浴巾等9个品种;
二是凭购物证供应的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等5个品种;三是其他品种
敞开供应。1961年全区主要针棉织品销量为:毛巾11万打,较1959年减少27.1%;袜
子14.8万打,减少41.4%;汗衫背心2.07万打,减少55%;卫生衫裤1.68万打,减少
6.7%。60年代后期,各类化纤针棉织品开始应市,销售量迅速增加。1969年全区销
售袜子20.2万打,较1966年增长81.9%;汗衫背心6.56万打,增长83.8%;卫生衫裤
1.57万打,增长127.5%。70年代后期,晴纶、涤纶等化纤产品大量上市,逐渐替代
纯棉产品。1978年后,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对此商业部门及时调整经营政策,
放宽供应限制,以适应新市场形势的需要。1983年5月全部棉针织品免收布票,市场
供应敞开,货源充足,花色品种增多。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销售毛巾273万条,与
1982年基本持平;销售汗衫背心5.6万打,比1982年减少20.3%;销售卫生衫裤5.7万
打,比1982年减少9.2%;销售床单26.6万条,比1982年增长8.1%。1985年,全区针
棉织品生产厂家达10余个,产品百余种,年销售额579万元,比1950年增长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