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业主营日用百货、文化、纺织品三大类,是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行业。建国
前夕,全区仅有百货业商户1290余家,从业人员2370余人,年销售额970万元。
建国后,为扩大国营百货业务,1950年9月建立菏泽百货公司。1954年,各县百
货经营机构建立,实行条条管理,统归山东省百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布匹、鞋帽、
文化用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副食品、水产品、土产杂品等。1958年百货系统
各级公司改由地方管理。1961年经营范围调整,将原先经营的五金交化、副食品、水
产品、土产杂品等交给各专业公司。1965年调整百货批发机构,撤销了部分县公司,
设7个百货批发站,业务隶属济宁。1971年7月,各县百货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菏泽百
货分站改称百货采购供应站,业务归省公司。1984年8月至1985年,菏泽百货采购供
应站由菏泽地区商业局管理。
日用百货 日用百货包括火柴、肥皂、鞋袜、缝纫机、手表、搪瓷制品、铝制品、
锁、发夹、扣子、帽子、伞、玩具、刀剪、化妆用品、玻璃器皿等。
建国后,由于区内工业基础薄弱,日用百货商品货源大部分从区外购进。货源分
南路货(指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以南的产品)、北路货(指北京、天津、东北、
河北、山西等地产品)。1950年,日用百货总购进350万元,销售401万元。50年代一
般商品基本上敞开供应。60年代初,商品生产减少,部分主要商品如火柴、肥皂、鞋
子、保温瓶等货源不足,实行票证供应。同时为回笼货币,平衡差额,开展了高价商
品供应,其中手表从1961年4月16日起价格平均提高1.48倍,钟表提高1.5倍,怀表提
高2倍。1965年1月,市场供应情况好转,高价商品被取消。“文化大革命”期间,商
品供应时紧时松,多数年份主要商品实行票证供应。1978年后,商品生产有了较大发
展,市场货源充足,凭票供应办法取消。1980年,百货类商品全部敝开供应,销售量
大增。1983年,总购进商品价值3646万元,销售额4318万元。1985年,总购进商品价
值4634万元,销售4831万元。
文化用品 建国后,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文教事业迅速发展,境内文化用品购
销量不断扩大,经营品种越来越多。1950-1957年,全区百货公司系统文化用品销售
额每年在300万元左右,经营品种主要有机制纸、钢笔、铅笔、墨水、作业本、乐器、
算盘等。8年间全区机制纸销量为4606吨,钢笔3.46万支,铅笔2.3万打,各类作业本
31.9万册。1958年增加了照相器材、版纸、教学仪器、体育用品、印墨等商品,当年
销售胶卷1084卷,版纸21789公斤。1958年后,文化用纸量越来越大,供应紧张,书
写、办公、印刷用纸脱销,有时用包装纸代替。1958-1965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为
317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纸张供应一直紧张,为了保证重点需要,对农
村生产队帐簿、表册用纸从1967年开始实行专项供应。由于宣传需要,中西乐器销售
量扩大。1968-1970年,乐器销售额达79万元,相当于1950-1965年总销售额的1.8倍。
1966年9月1日,对书写纸、油光纸的销售价进行调整,书写纸(13号60克)由140 0元/
吨降为1100元/吨,油光纸(12号30克)由1200元/吨降为1150元/吨;包装纸(1号50克)
由920元/吨降为810元/吨。纸张的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5%。1978年后,生产建设、文
化、教育宣传、科研、印刷出版对文化用品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一些新兴的文化体育
用品如电子计算机、影印复印器材、健身器械等不断应市,销售剧增。1977-1985年,
全区商业系统文化用品销售总额达8772万元,其中1978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1802万元,
创历史最高水平。
纺织品 1950年初,国营花纱布公司成立,主营棉花、棉纱、布匹。1956年6月,
更名为纺织品公司。
1957年11月,纺织品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纺织品业务从批发到零售均由百货系
统统一经营。1984年底,地区百货站与纺织品公司分开,县纺织品业务由百货公司统
一经营。1985年购进的纺织品类商品价值4240.9万元,相当于1950年的4倍,基本满
足了区内市场供应。
棉纱:1950年11月和1951年1月,政务院、中财委先后发布《对于目前棉纱的管
理办法》和《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各企业、机关、团体用纱均由国营商业按计划
统一供应,纺织工厂生产改为给国营商业代纺棉纱、代织棉布。1962年国家纺织品总
公司具体规定了纱布的供应原则:1、帘子布、鱼网、木纱团、导火线、药纱布等专
项用纱,必须专项专用。2、国家计划产品、出口产品必要的附料用纱应按产品生产
落实计划安排,并采取按生产分期供货的办法。3、民用线、面袋、化肥袋、出口包
装的缝口用线应保证最低需要。4、一般产品用纱根据可能统筹安排。5、少数民族特
需用纱,应照顾其风俗习惯,适当安排。出口、军需和织布用纱由工业部门按计划直
拨有关部门,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1983年统购统销政策取消。1950-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共收购棉纱8302.2吨,供
应8170吨。
棉布:是纺织类商品的大宗。1949-1982年,由于区内货源紧缺,一直实行票证
供应。
1961年,全区仅供应棉布783万米,人均消费1.5米,供不应求,市场紧张,且品
种单调,断档告急情况时有发生。70年代后期,化纤布大量上市,棉布市场疲软,供
应紧张关系得以缓和。1981年,棉布销售4389万米,1984年降至2043万米。四年中,
棉布进大于销2600多万米,库存积压,不得不削价处理,共造成损失240多万元。
针织品:50年代,区内经营的针织品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
生衫裤、床褥单、手帕等30多个品种,年销售额达100万元。由于群众购买力较低,
社会消费量少,针织品实行敞开供应,分配原则是低档针织品优先供应农村,高档商
品先满足城市。1960年8月,主要针织品纳入统购统销范围,市场供应分三种不同形
式:一是凭布票供应的有卫生衫裤、线衣、床褥单、毛巾被、线毯、浴巾等9个品种;
二是凭购物证供应的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等5个品种;三是其他品种
敞开供应。1961年全区主要针棉织品销量为:毛巾11万打,较1959年减少27.1%;袜
子14.8万打,减少41.4%;汗衫背心2.07万打,减少55%;卫生衫裤1.68万打,减少
6.7%。60年代后期,各类化纤针棉织品开始应市,销售量迅速增加。1969年全区销
售袜子20.2万打,较1966年增长81.9%;汗衫背心6.56万打,增长83.8%;卫生衫裤
1.57万打,增长127.5%。70年代后期,晴纶、涤纶等化纤产品大量上市,逐渐替代
纯棉产品。1978年后,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对此商业部门及时调整经营政策,
放宽供应限制,以适应新市场形势的需要。1983年5月全部棉针织品免收布票,市场
供应敞开,货源充足,花色品种增多。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销售毛巾273万条,与
1982年基本持平;销售汗衫背心5.6万打,比1982年减少20.3%;销售卫生衫裤5.7万
打,比1982年减少9.2%;销售床单26.6万条,比1982年增长8.1%。1985年,全区针
棉织品生产厂家达10余个,产品百余种,年销售额579万元,比1950年增长8倍。
第二辑 百货
百货业主营日用百货、文化、纺织品三大类,是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行业。建国
前夕,全区仅有百货业商户1290余家,从业人员2370余人,年销售额970万元。
建国后,为扩大国营百货业务,1950年9月建立菏泽百货公司。1954年,各县百
货经营机构建立,实行条条管理,统归山东省百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布匹、鞋帽、
文化用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副食品、水产品、土产杂品等。1958年百货系统
各级公司改由地方管理。1961年经营范围调整,将原先经营的五金交化、副食品、水
产品、土产杂品等交给各专业公司。1965年调整百货批发机构,撤销了部分县公司,
设7个百货批发站,业务隶属济宁。1971年7月,各县百货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菏泽百
货分站改称百货采购供应站,业务归省公司。1984年8月至1985年,菏泽百货采购供
应站由菏泽地区商业局管理。
日用百货 日用百货包括火柴、肥皂、鞋袜、缝纫机、手表、搪瓷制品、铝制品、
锁、发夹、扣子、帽子、伞、玩具、刀剪、化妆用品、玻璃器皿等。
建国后,由于区内工业基础薄弱,日用百货商品货源大部分从区外购进。货源分
南路货(指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以南的产品)、北路货(指北京、天津、东北、
河北、山西等地产品)。1950年,日用百货总购进350万元,销售401万元。50年代一
般商品基本上敞开供应。60年代初,商品生产减少,部分主要商品如火柴、肥皂、鞋
子、保温瓶等货源不足,实行票证供应。同时为回笼货币,平衡差额,开展了高价商
品供应,其中手表从1961年4月16日起价格平均提高1.48倍,钟表提高1.5倍,怀表提
高2倍。1965年1月,市场供应情况好转,高价商品被取消。“文化大革命”期间,商
品供应时紧时松,多数年份主要商品实行票证供应。1978年后,商品生产有了较大发
展,市场货源充足,凭票供应办法取消。1980年,百货类商品全部敝开供应,销售量
大增。1983年,总购进商品价值3646万元,销售额4318万元。1985年,总购进商品价
值4634万元,销售4831万元。
文化用品 建国后,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文教事业迅速发展,境内文化用品购
销量不断扩大,经营品种越来越多。1950-1957年,全区百货公司系统文化用品销售
额每年在300万元左右,经营品种主要有机制纸、钢笔、铅笔、墨水、作业本、乐器、
算盘等。8年间全区机制纸销量为4606吨,钢笔3.46万支,铅笔2.3万打,各类作业本
31.9万册。1958年增加了照相器材、版纸、教学仪器、体育用品、印墨等商品,当年
销售胶卷1084卷,版纸21789公斤。1958年后,文化用纸量越来越大,供应紧张,书
写、办公、印刷用纸脱销,有时用包装纸代替。1958-1965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为
317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纸张供应一直紧张,为了保证重点需要,对农
村生产队帐簿、表册用纸从1967年开始实行专项供应。由于宣传需要,中西乐器销售
量扩大。1968-1970年,乐器销售额达79万元,相当于1950-1965年总销售额的1.8倍。
1966年9月1日,对书写纸、油光纸的销售价进行调整,书写纸(13号60克)由140 0元/
吨降为1100元/吨,油光纸(12号30克)由1200元/吨降为1150元/吨;包装纸(1号50克)
由920元/吨降为810元/吨。纸张的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5%。1978年后,生产建设、文
化、教育宣传、科研、印刷出版对文化用品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一些新兴的文化体育
用品如电子计算机、影印复印器材、健身器械等不断应市,销售剧增。1977-1985年,
全区商业系统文化用品销售总额达8772万元,其中1978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1802万元,
创历史最高水平。
纺织品 1950年初,国营花纱布公司成立,主营棉花、棉纱、布匹。1956年6月,
更名为纺织品公司。
1957年11月,纺织品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纺织品业务从批发到零售均由百货系
统统一经营。1984年底,地区百货站与纺织品公司分开,县纺织品业务由百货公司统
一经营。1985年购进的纺织品类商品价值4240.9万元,相当于1950年的4倍,基本满
足了区内市场供应。
棉纱:1950年11月和1951年1月,政务院、中财委先后发布《对于目前棉纱的管
理办法》和《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各企业、机关、团体用纱均由国营商业按计划
统一供应,纺织工厂生产改为给国营商业代纺棉纱、代织棉布。1962年国家纺织品总
公司具体规定了纱布的供应原则:1、帘子布、鱼网、木纱团、导火线、药纱布等专
项用纱,必须专项专用。2、国家计划产品、出口产品必要的附料用纱应按产品生产
落实计划安排,并采取按生产分期供货的办法。3、民用线、面袋、化肥袋、出口包
装的缝口用线应保证最低需要。4、一般产品用纱根据可能统筹安排。5、少数民族特
需用纱,应照顾其风俗习惯,适当安排。出口、军需和织布用纱由工业部门按计划直
拨有关部门,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1983年统购统销政策取消。1950-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共收购棉纱8302.2吨,供
应8170吨。
棉布:是纺织类商品的大宗。1949-1982年,由于区内货源紧缺,一直实行票证
供应。
1961年,全区仅供应棉布783万米,人均消费1.5米,供不应求,市场紧张,且品
种单调,断档告急情况时有发生。70年代后期,化纤布大量上市,棉布市场疲软,供
应紧张关系得以缓和。1981年,棉布销售4389万米,1984年降至2043万米。四年中,
棉布进大于销2600多万米,库存积压,不得不削价处理,共造成损失240多万元。
针织品:50年代,区内经营的针织品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
生衫裤、床褥单、手帕等30多个品种,年销售额达100万元。由于群众购买力较低,
社会消费量少,针织品实行敞开供应,分配原则是低档针织品优先供应农村,高档商
品先满足城市。1960年8月,主要针织品纳入统购统销范围,市场供应分三种不同形
式:一是凭布票供应的有卫生衫裤、线衣、床褥单、毛巾被、线毯、浴巾等9个品种;
二是凭购物证供应的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等5个品种;三是其他品种
敞开供应。1961年全区主要针棉织品销量为:毛巾11万打,较1959年减少27.1%;袜
子14.8万打,减少41.4%;汗衫背心2.07万打,减少55%;卫生衫裤1.68万打,减少
6.7%。60年代后期,各类化纤针棉织品开始应市,销售量迅速增加。1969年全区销
售袜子20.2万打,较1966年增长81.9%;汗衫背心6.56万打,增长83.8%;卫生衫裤
1.57万打,增长127.5%。70年代后期,晴纶、涤纶等化纤产品大量上市,逐渐替代
纯棉产品。1978年后,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对此商业部门及时调整经营政策,
放宽供应限制,以适应新市场形势的需要。1983年5月全部棉针织品免收布票,市场
供应敞开,货源充足,花色品种增多。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销售毛巾273万条,与
1982年基本持平;销售汗衫背心5.6万打,比1982年减少20.3%;销售卫生衫裤5.7万
打,比1982年减少9.2%;销售床单26.6万条,比1982年增长8.1%。1985年,全区针
棉织品生产厂家达10余个,产品百余种,年销售额579万元,比1950年增长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