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优生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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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强化优生优育宣传。各县、乡计生部门利用各级人口学校,采取不同形式
向广大育龄群众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及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充分利用
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录像、图版、宣传单、折页等方式,广泛宣传;结合育龄妇
女季度查体、咨询服务、随访服务开展面对面的解答和宣传。
(二)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建立优生实验室,开展优生服务项目。
(三)各级服务机构设立优生优育咨询门诊,配备专兼职优生咨询技术人员。
(四)市、县两级服务机构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等生殖保健系列化服务。
(五) 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在农村育龄妇女中推广斯利安药物的应用,在市县乡直
干部职工中推广福士福药物应用。
(六)市、县区计生服务站(所)对持生育证的育龄妇女进行病毒细胞的检测。
(七)各县区对病残儿二胎家庭进行优生监护,特别对遗传病家庭做到措施落实、
监护到人,并建立健全优生监护档案。
(八) 市计划生育科研所发挥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在开展避孕节育
技术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等系列化服务;对全市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
导;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