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成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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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区介绍
成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期15年,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按照用地性质,产业
区分为电子信息、纺织工业、小型民营、综合加工、建材工业、机械工业、达驰工业
园、化工工业等地类,同时,还规划出绿色系统及生态保护系统。
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完善 征地798亩,协调修建高标准路段7.3公里,安装路灯300
多盏,里程10多公里。目前正在修筑南环路、文亭街两个东延伸段,最后形成五纵六
横的路网结构。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投资2000万元的达驰汽贸城项目已经建成;投资1.6亿元
的金安热电项目和投资1000万元的年产4亿支镭射铅笔项目正在建设; 达驰公司投资
3.2亿元的220KV级变压器、阻抗平衡牵引变压器、封闭母线、物流中心和成武亚星木
业与日本三圣株式会社合资280万美元的出口桐木家俱项目正在做征地工作; 正在为
投资40亿元的鲁能成武发电厂用地做前期准备工作。鞍山四通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与台
商合资1亿元的行星抽油机项目,正在申办营业执照;沈阳康胜化工有限公司投资2亿
元的煤焦化工项目和鞍钢附企异型轧钢厂投资1.2亿元复合不锈钢管项目正在洽谈中。
正在跟踪的项目有:临沂永丰纸业投资1.2亿元年产5万吨木浆项目,台商投资22亿元
培育80万亩杨木林地、年产40万吨木浆项目,无锡市唐氏电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投资
2000万元的oVC管项目。另外,还储备了一批由国家、省、市、县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优惠政策
中共成武县委 成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中外客商来成武投资兴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
本政策。
第一条 土地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项目,办理土地手续
时,县级收取的费用即征即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对农民土地补偿由收益财政负
担。
第二条 税费政策。新建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投产(营业)之年
起, 三年内将企业上缴的全部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50%,由收益财政奖励给企业。收
购、兼并原有企业的,比上年新增税收部分享受此优惠。
新建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凡由县乡征收使用的各项规费,三年内
一律免征。
自营进出口企业,除享受国家出口创汇补贴外,以上年实际出口额为基数,每增
加1美圆由收益财政奖励0.04元。
第三条 服务政策。 外来投资者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县政务中心全程负责。扎
口服务由县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附则。以前出台的优惠政策,凡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招商引资办公室电话 0530-863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