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曹县(青岛)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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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介绍
曹县(青岛)工业园区是曹县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山东省人民
政府批准的经济开发区。曹县(青岛)工业园位于曹县县城北部的黄金地段,总面积
30平方公里,园区按照功能划分为工业区、商业区、生活区。工业区划分为食品加工、
木材加工、 纺织、机械电子、高科技、精细化工等六个工业区。2002年8月曹县(青
岛)工业园区正式启动。
目前,园区基础设施投资5000万元,园区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等基础
设施已基本完善,起步区基本达到“七通一平”。
曹县(青岛)工业园区现有入园企业43家,其中投产27家,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9.26亿元。2004年园区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上缴
税金6846.43万元, 出口创汇5533万美元。园区驻有最大的色纱纺织企业--曹县百
隆纺织有限公司;全国最大的橡胶助剂生产企业--山东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亚
洲第一、世界第三的内螺纹铜管生产企业--曹县新宇铜管有限公司;一批韩国、香
港、 青岛等地投资的企业在正建设。目前在建项目有:投资1.735亿元的中韩合资特
种车辆制造项目;投资1.5亿元的华泰生化制品项目、投资5000万元的美合纺织项目;
投资3000万元的福建漳州印铁项目;投资8000万元的香港百隆集团二期纺织项目;投
资1200万元的圣泉木业等16个项目。
园区近期计划开工的项目有:浙江客商投资6000万元的园林式宾馆项目;青岛房
地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青岛广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投资4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
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山东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投资2.4亿元的生物蛋白源项目;投
资3.2亿元的4×12000KW的热电联产项目;百隆集团投资的海德漂染项目等。
区位优势
曹县(青岛)工业园区位于山东省西南部的曹县,曹县县域面积1974平方公里,
辖25个乡镇,1182个行政府,142万人,157万亩耕地,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的欠发
达地区改革开放试点县,2004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49.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47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574元。
曹县区位优势显著,承东启西,通南贯北,是豫、皖通往山东的重要门户、苏鲁
豫皖边界地区的经济贸易中心。京九铁路贯穿全境,南北紧靠陇海铁路、新石铁路、
亚欧大陆桥,北依日东高速、德商、菏兰两条高速公路,105、220国道,临商、聊商、
枣曹、 刘民、庄青等省道穿境而过,四通八达,交织成网。周边200公里范围内分布
着菏泽、商丘、徐州、濮阳、新乡、开封、济宁、聊城、枣庄等十余个地级城市,总
人口近1亿人。
曹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公元前十六世纪,商汤在此建都,创立商朝,史
家称为“商朝第一都”,商都文化开发已列入山东省人文和自然遗产总体开发规划。
这块土地上,孕育了夏禹、商汤、伊尹、盘庚、箕子、庄周、惠施、吴起、黄歇、魏
冉、 胜之,邢 、燕肃等一批叱咤风云的帝王将相和中华民族的先哲先贤。商朝谛
造都成汤、千古贤相伊尹、古朝鲜第一个国王箕子等圣人名士都安葬于曹县。优秀的
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牡丹名园”、“戏曲名角”、“书画名手”、“武术名师”享
誉九州。
资源优势
(一)土地资源丰富。曹县共有157万亩耕地,黄河故道区正处于开发阶段,待开
发的土地有30万亩,发展空间非常广阔,有实现“土地占补平衡”的比较优势。
(二) 水电资源丰富。曹县通过引黄工程将黄河水引入南部的太行堤水库后通往
全县,在北方属丰水地区,工业用水价格为1.1元/m3。电力充足、安全可靠,工业用
电为0.51元/度,园区自备电厂建成后,供电价格为0.45元/度。
(三) 劳动力资源丰富。曹县农村劳动力达60万人,其中一半为富余劳动力,人
勤劳、 朴实、能干,18-30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完全劳动力超过18万人,专业
素质较高。
(四)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形成了林业、食品和畜牧三大特色产业。
1、 林业资源:曹县被中国林学会授予“中国泡桐加工之乡”、“中国杨木加工
之乡” 、“中国柳编之乡”,全县林地总面积85万亩,林木蓄积量289万立方米,这
里有全国最大的桐木市场、华东最大的条编市场,各类木材、杞条加工企业和加工户
达2万家,从业人员27.6万人,年加工量400多万立方,年产值40亿元。
2、农产品资源:2004年全县粮食、棉花、瓜菜总产量分别达43.69万吨、3.66万
吨、 120万吨。曹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县、江北第一产棉
大县,曾经连续二年棉花产量超过百万担。曹县又是全国芦笋生产第一县,被国家农
业部命名为“中国芦笋之乡”,芦笋种植面积15万亩,其中采笋面积10万亩,年收获
鲜笋10万吨,加工企业11家,吸纳劳动力14.4万人,年产值11亿元。
3、 畜牧资源:曹县是全国有名的畜牧大县,是全国活牛出口基地县、青山羊生
产基地县和秸秆养牛示范县、中国首次规模化克隆牛试验基地和中国首批本土克隆牛
诞生地,全县大牲畜存栏26.5万头,生猪53.1万头,羊140.4万只,肉类总产7.4吨,
曾获得养牛总量、秸秆养牛、良种牛育种三个全国家区县第一。曹县是鲁西黄牛、青
山羊是全国有名的畜牧品种,牛羊皮张质地细腻、便于分割,全县畜产品加工企业发
展到68家,年产值11.5亿元,带动了全县60%以上的农户从事畜牧养殖业。
优惠政策
曹县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的欠发达地区改革开放试点县,进入园区的项目在立
项、建设、用地等方面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
1、 土地政策。凡新上生产性项目,投资方需要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
每亩费用2.3万元。 出让土地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参股、入
股或继承。到工业园区建立“园中园”的开发者或投资者,引进的一切项目的均享受
园区优惠政策。
2、 税收政策。新建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产品增值税的县级财政留成部
分,前三年给予60%的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扶持;企业所得税的县级财政留成部分,
前三年给予100%的扶持, 后三年给予50%的扶持。扶持资金用于企业的生产开发和扩
大生产规模。
3、厂房使用政策。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由园区管委会根据需要
提供一定规模的厂房,无偿使用。
4、 “零收费”政策。对进入园区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实行税外无费,市级以下
财政收的规费全免。
5、 投资额特大的生产性工业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备情况一事一议,享有更加优
惠的政策。
软环境建设
园区积极推行公司开承诺制、 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企业进入园区搭建
“政策平台”和“服务平台”,对入园企业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制,
园区管委会对入园企业封闭管理,挂牌保护,没有园区管委会的同意,任何单位
不得到园区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并对入园企业推行服务公开承诺制,对服务内容公
开承诺,接受企业监督。
园区设立了企业投诉中心。入园企业如果对园区工作人员服务不满意,对政府职
能部门工作效率不满意,可以拨打投诉电话或直接到园区投诉中心进行投诉,投诉中
心限期办结。
近期和远景规划
曹县(青岛)工业园区坚持园区建设与城市开发建设相结合、项目建设与特色产
业发展相结合、软环境建设与更环境建设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
入,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力争3年内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亿元,30平方公里范围内达到
“五通一平” ,局部达到“七通一平”,入园企业达120家,引资额50亿元,实现产
值60亿元以上。
3-5年内, 把曹县(青岛)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县招商引资的龙头、高新技术的
聚集区、青岛帮扶成果的展示区、曹县城市开发的新城区。
曹县(青岛)工业园区热诚欢迎国内外科技界。企业界、商业界、金融界的实业
家和一切有远见卓识的朋友到曹县(青岛)工业园区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曹县招商局
地址:曹县顺河路中段路北
联系电话:0530-3239600
传真:0530-3239600
曹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联系地址:曹县城隍庙后街29号
联系电话:013869719505 0530-3211512
传真:0230-3223816

曹县经济贸易局
联系地址:曹县城隍庙后街29号
联系电话:0530-3211021
(二)优惠政策

中共曹县县委 曹县人民民政府
关于曹县(青岛)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
优惠政策
(2005年7月28日)

为加快曹县(青岛)工业园区区建设步伐,吸引国内外企业来园区投资,根据国
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内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兴办工作企业、公益事业的,凡固定资产投
资在1000万元以上, 或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
业均可进入曹县(青岛)工业园区,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 外国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兴办的合资经营、合作经
营、独资经营的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制定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 土地政策
第三条 凡国内外客商来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供热、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和社会
公益项目的,根据投资方要求,可按划拨方式提供土地或按照工作用地办法获取土地
使用权。
第四条 新上生产性项目,投资需要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每亩出让费用
总额3万元。出让土地在使用期限内,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参股、入股或继承。
第五条 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每亩不低于100万元。
第六条 鼓励国内外客商进行土地成片开发,建设“园中园”。“园中园”的开
发者或投资者引进的一切项目均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七条 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可以由园区管委会根据需要提供一定
规模的厂房,无偿使用。但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章 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
第八条 新建生产性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外,依据项目
投资规模、产品科技含量高低,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等,县财政给予一定扶持,扶持
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第九条 实行“零收费”政策。凡进园兴办生产性工业企业实行税外无费。
第四章 外部环境
第十条 新建企业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由园区管委会全程服务,实行“一门受
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对园区内企业实行封闭管理,不经园区管理
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企业检查和收费。
第十一条 投资人或企业所需人才,愿意在城区落户的,由园区负责办理有关手
续。外来投资者子女享受本地子女入托入学的同等待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投资数额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财政贡献多的项目,按“一
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
第十三条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制定的优惠政策与本优惠政策
不相一致的,按本优惠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优惠政策由曹县(青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