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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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收费标准:投资额5000万元—2亿元的工业项目,每亩地按3—5万元人
民币, 投资额过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价格面议。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
菏泽开发区管委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 菏泽开发区管委会2个月内为企业办理国有土
地使用证,期限50年。
(二) 税收奖励政策:自投产年度起,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前两年地方留成部分全
部奖励给企业, 后三年地方留成部分奖励企业50%;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二年内奖
励企业50%,后三年较上年增长的数额,再奖励企业50%。
(三)确保企业的电力供应,价格全省最低。在菏泽开发区的工业企业用电约0.4
元/度左右。
(四)水资源十分丰富,工业用水2元/m3,也可以打自备水井,井深500—600m,
费用约15万元。
(五)一般劳动用工工人工资每人500元左右/月,一般技术工程人员800—1000元
左右/月。
(六)供热费用:80—100元/吨。
(七)运输费用:
铁路:菏泽至青岛港,40尺集装箱费用2600-2800元,20尺集装箱费用1600-1800
元。
公路:菏泽至青岛港,40尺集装箱费用3200-3600元,20尺集装箱费用2600-28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