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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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语音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鲁价费发[2000] 103号;联通鲁营字[2002]07号、信部清[2000]6
号、信部联清[2000]1255号、邮部[1997]792号、信部清[2001]86号、鲁营函字[2001]
213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4、办事对象:新老用户。
5、办事程序: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选号;
(4)打印发票及业务受理单;
(5)用户签字确认;
(6)发卡;
(7)开机。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现场开通。
7、收费标准:GSM卡卡费50元,UIM卡卡费100元。
8、收费依据:鲁价费发[2000] 103号;联通鲁营字[2002]07号、信部清[2000]6
号、信部联清[2000]1255号、邮部[1997]792号、信部清[2001]86号、鲁营函字[2001]
213号。
9、监督电话:10010
10、备注:基本语音业务指:本地通话、漫游通话、国内长途、港澳台长途、国
际长途。
二、基本短信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信部清[2001]200号;信部清函[2002]314号;联通鲁营函字[2003]
476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
4、办事对象:新老用户。
5、办事程序: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用户签字确认服务协议;
(4)开通业务。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
7、监督电话:10010
8、备注:短信业务:网内短信、网间短信、国际短信。
三、特服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鲁营函[2002]169号;联通[2002]2号;信部清[2000]419号;联通
鲁营字[2002]7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
4、办事对象:申请用户。
5、办事程序: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用户确认服务协议。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
7、监督电话:10010
8、备注:呼叫转移、来电显示、语音信箱、呼叫保持、呼叫等待。
四、增值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联通鲁营字[2000] 587号、鲁通管[2003]233号、鲁通管[2004]62
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
4、办事对象:申请用户。
5、办事程序:
现场业务受理: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用户签署服务协议;
(4)开通业务或自主业务定制:用户通过自行发送上行定制信息、拨打定制电话、
进入运营商提供的特定业务平台等多种方式,自行选择业务种类定制或取消。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
7、监督电话:10010
8、 备注:增值业务:基于短信的联通在信业务、基于语音的联通丽音业务、基
于CDMAIX的互动视界、掌中宽带业务等。
五、IP电话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联通鲁营字[2001]213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
4、办事对象:申请用户。
5、办事程序: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用户签署服务协议;
(4)开通业务。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
7、监督电话:10010
8、备注:IP业务指:国内、国际IP电话业务(17911 17910)。
六、193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信部清[2001]86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4、办事对象:申请用户。
5、办事程序: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用户签署服务协议。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
7、监督电话:10010
8、备注:193业务指:193长途业务。
七、互联网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联通鲁营函[2001]108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4、办事对象:申请用户。
5、办事程序: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用户签署服务协议。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
7、监督电话:10010
8、备注:互联网业务指:以165为接入号的拨号业务、专线方式的互联网业务。
八、其他业务
1、办事部门:各联通营业厅。
2、办事依据:联通鲁营字[2000] 271号;计价费[1997] 2517号;信部清[2000]
169号。
3、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回乡
证)。
4、办事对象:申请用户。
5、办事程序:
(1)业务受理;
(2)用户资料及有效证件认证;
(3)用户签署服务协议。
6、办事时限:现场办理。
7、 收费标准: 销号手续费40元/次,押金500元;停机保号费20元/月,滞纳金
0.3%,报停手续费40元/次。
8、收费依据:联通鲁营字[2000] 271号;计价费[1997] 2517号;信部清[2000]
169号。
9、监督电话:10010
10、备注:其他业务指:销号、停机保号、滞纳金、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