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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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 晚清至民国初期,菏泽地区出版业多为民间经营。“七·七”事变前后,革命读物的出版逐渐有了发展。国民党政府对革命进步书刊的出版发行,实行封锁。1929年,菏泽“新光书社”被国民党菏泽县党部无理查封。1930年,曹县“曙光书店”负责人孔庆嘉、任守均被捕。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冀鲁豫书店流动于郓城、梁山一带,也多次遭国民党袭击。
建国后,专署文教局分管出版发行工作。1968年,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毛泽东著作”出版领导小组。1976年3月,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出版办公室建立,和地区新华书店合署办公,统一管理区内图书的编、印、发行业务。1982年2月,出版办公室改名为菏泽行政公署出版局,强化了管理职能;1983年8月,改为山东省出版总社菏泽办事处,统管区内的书刊编辑、印刷和图书发行;1985年12月再次更名为“山东省出版总社菏泽分社”,实行企业管理制,下设办公室、一编室、二编室,编制17人,全面负责管理区内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
1984年前,区内正式出版的期刊、报纸,由省委宣传部和省出版总社审批。1984年后,图书改由菏泽出版分社报年度计划,由省出版总社审批,调用省专业出版社书号,由菏泽分社出版。非正式出版物,接其发行范围,分别由山东省出版总社和菏泽分社审批,凡在区内发行的,列入省“准印号”编号序列;凡作为内部交流赠送的,由菏泽分社审批,列入内部使用菏出准印序列。
对于非正式出版和非法出版物的管理,非行署文化局和新华书店代管。1982年起对非法出版物的管理,由地委宣传部牵头,菏泽分社会同公安处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实施。
出版业务 旧时,菏泽区内的出版业务多为私营,政府没有统一管理。1940年4月冀鲁豫第二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建立后,相继建立了“鲁西日报社”、“卫河日报社”、“运西日报社”、“泰西日报社”、“冀鲁豫书店”等。这是菏泽区内首次出现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出版发行机构,并出版发生了一批图书、报纸。
鲁西日报社创立于1940年初,活动于梁山、郓城以北地区、以梁山戴庙、沙窝山区建立工作站,属冀鲁豫区党委领导,社长先后由王绍云(又名王树成,解放后曾任湖北省委副书记)、陈沂(解放后曾任上海市委副书记)担任,设编辑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出版报纸和图书,曾出版毛泽东著作单行本。
卫河日报社的前身为群众日报社,系冀鲁豫特委1939年创办,属特委宣传部负责人赵紫阳领导。1940年初冀鲁豫党委成立,将群声日报改为卫河日报,社长刘祖春,副社长白映秋。报社内设编辑部和印刷所,有三部石印机,出版了《新民主主义论》、《抗日战争中的战略问题》等图书。
冀鲁豫日报社,1941年由鲁西日报社和卫河日报社合并而成,是冀鲁豫根据地印刷出版发行总机关,印刷所分设在梁山、聊城、范县、南乐、内黄等地,至1945年8月共出版报纸432期。
冀鲁豫书店又名冀鲁豫边区出版发行局,1944年从冀鲁豫日报社分出,与行署文化出版社合并而成,为出版发行综合机构。1945年10月,菏泽城第一次解放,曾在菏泽城内租房10间编排印刷,并在“九间楼”设立门市部,经理张鲁泉、副经理苑重新,编辑部主任王亚平,下设办公室、出版发行部、营业科、会计科、总务科、材料科和铅印一所、铅印二所、石印所、装订厂和分区支店。
文化出版社,1941年由冀鲁豫行署创建。地址在菏泽城内,先后由孙仰周、林茵如、肖洪绍担任社长兼编辑部主任,主要为根据地学校编辑出版学生课本、扫盲课本和其他文化通俗读物。
在这一时期,冀鲁豫区党委、军区政治部及边区中学等都曾编辑出版过图书和报纸,如军区政治部出的《组织工作手册》、《战地通讯日记》,边区二中出版的《中国近代革命史》等。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时期,解放区出版了各类图书265种,其中马恩列期及毛泽东著作40种,通俗政治读物60种,文艺读物90种,历史读物10种,如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持久站》,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朱德的《论解放区战场》,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斯大林的《无政府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等。
建国后,图书出版业统归国家管理。1975年前出版工作由行署文化局兼管,1976年地区出版机构建立,为省出版社做通联工作,会同省出版社先后出版了题为《放歌牡丹乡》、《鲁西南史话》、《烽火鲁西南》、《鲁西南战史资料》、《李自成》、《聊斋故事》连环画等15本图书。
1983年始,地区制定年度选题计划,报省出版社审计。统一书号由省各专业出版社提供,区内发行的图书,使用省总社鲁准印号出版,每年出书3至5种。1985年出版的《小学教学自测题》连年再版。出版的中堂门画畅周边四省广大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