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书法 美术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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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菏泽地区内现存的碑碣中,有不少历代书法家的笔迹。如成武县的张寿墓碑,为汉代蔡邕所书。1926年上海埽叶山房《四体大字典》曾选其中部分字作范字。孔子庙堂碑为唐虞世南撰文并书。张成墓碑系元代书法家赵孟兆页 所书。巨野县存有清末书法家何绍基的四块行书碑刻,以及被称为“文绝、书绝、刻绝”的大周任史君屏盗碑。这些都对当地书法艺术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早在宋代,巨野县就有谢天香书写“禾农 芳亭”的故事。清代以来,涌现出牛千古、曹以爟、邓树屏、陈克强等一批较有影响的书法家。其中曹以爟(菏泽市曹楼村人)翰墨家族连续五代,均善于书法,堪称书法世家,尤其是一子曹坦,书法造诣较深,著有《辞林二妙》、《四时分韵》等。
建国后,书法艺术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各级文化部门通过举办书法学习班和书法作品展览评奖活动,促进了书法艺术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支书法创作队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菏泽地区出现了“书法热”,又涌现出一批书法新秀,他们的作品多次参加省及全国举办的书法作品展览。如张剑萍、张树林的书法作品,不仅多次参加全国书法作品展览,还先后参加了“中国书法艺术展览会”、“中日书法作品联展”等国际性书法作品展,之后,还分别到西德、芬兰、日本等国演出。
为了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菏泽地区不少县、市成立了书法研究机构或群众团体。规模影响较大的有菏泽“曹州书画院”。该院建于1985年,座落在菏泽广福南街路西古城墙上,占地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设有书画库、展厅、讲学厅、创作楼、晁楣版画艺术陈列馆、赵登禹纪念馆、曹州书画家作品陈列馆和全国最长的曹州碑廊等。院内建有假山、喷泉、亭廊等。著名书法家舒同为画院题写了“曹州书画院”院名。整个建筑既有民族特色,又有园林风貌、环境优雅,宜书宜画。书画院的主要任务是举办书画展览,进行艺术交流,组织精品收藏等。
曹县书法学会。该会成立于1982年,拥有会员74人,学会以辅导、观摩、举办展览为主要任务,并积极开展对外艺术交流。几年来培养出一批有成就的书法人才,其中有许多的作品多次参加省以上举办的书法作品展览,有的作品还被选出国展出。
美术 菏泽地区的美术有悠久的历史。《中国绘画史》中的商朝尹伊(曹县人)画九主的故事。从发掘的文物来看,东汉时,菏泽区内的美术已达相当高的水平。如汉代画像石,其雕刻方法有就平雕、浮雕、阴线雕等。北魏造像碑、北齐造像碑、北周至唐代的摩崖造像、宋石佛像、清乾隆年间单县城内建造的“百狮坊”、“百寿坊”等,都反映了区内不同时期的美术发展状况。宋代大发明家燕肃(祖籍青州,后迁居曹州),能持善画,尤其善画古木折竹,今存有《春岫渔歌》、《江山雪霁》等。清乾隆年间,单县出了一个为民请命的赵树屏,被传为佳话。
民国时期,由于战乱兵燹,美术事业受到严重摧残,仅菏泽的李眉川、田伯平有一定成就,其他有影响的画家不多,传世之作也较少。
建国后,美术事业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在地、县群众文化机构中,均先后配备了专职美术干部;菏泽师专设立了艺术系,招收美术专业班。曹县、梁山等县成立书画协会或学会。同时,各级文化部门,都重视美队伍的培训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已初步形成的一支美术创作队伍,涌出了一批较有成就的美术工作者,如1965年董伯固等创作的组画《四笔阎王帐》和许汝良等创作的版画《四进城》,参加了全国阶段教育美展。其中《四笔阎王帐》被中国美术馆收藏。70年代黄恩涛创作的年画《红色喇叭家家响》和王福增创作的年画《书记学手艺》,除参加全国美展外,并由出版社出版发行。80年代孙景全创作的连环画《促织》,参加了莫斯科国际书画展,王福增创作的年画《我也是三好》,参加了全国第六届美展,并在第三届全国年画评奖中获三等奖。
菏泽地区的美术品种主要有国画、版画、油画、年画、连环画、剪纸、民间工艺等,其中最具地方特色的当属菏泽的面塑,鄄城的砖雕、曹县的花供以民间织锦、民间泥塑等。
摄影 菏泽摄影事业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1928年4月。那时从河南开封来的照相师傅王子明,在菏泽城北何家店租房七间,招收四个徒弟,办起了菏泽第一家照相门市—“光华照相馆”。用的是一架皮老虎式四方箱手插铜片光圈镜头的照相机。所用的底片全是玻璃质的,没有较片,顾客照相只能取照片,不给底片。当时的业务主要是照人物象,一张二寸照片需要20个铜板,六寸的需要银元两块,去照相的人都是一些有钱有势的,照相事业只能为少数人服务。1938年的日本侵略军占领菏泽后,需办“良民证”贴半身照片,因此,菏泽城内先后增加了8处照像馆,摄影业务开始出现了竞争局面。其后,定陶、曹县、单县、成武等县城内也相继办起了照相馆。1950年,菏泽春光照像馆的阎自星、光明照像馆的郑复顺等,自筹资金搞联营,组建了国光照相馆。1955年12月,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菏泽县将国光、宝光两处照相馆收归国营,名为菏泽照像馆,有职工14人。区内各县均有一处照相馆收归国营,共有职工100余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全区的摄影事业蓬勃发展起来,短时期内,区内城乡便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三种形式的摄影部、照像馆等。其灯光、布景、服装、道具、暗房、冲洗、印像、放大等设施得到了更新和改善。1983年,地区文化局在展览包与《山东画报》社联合开设了第一家彩色摄影部—《山东画报》社菏泽彩色摄影服务部。1985年,《菏泽市报》社又在菏泽城内设立了菏泽菏泽摄影图片社。之后,各县城内亦相继出现出现了彩色摄影服务业务。地区艺术馆也适时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全区的摄影事业,如举办培训班、开展摄影展览等。1973年国庆节期间,地区首次举办了全区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展出作品200多幅。随后又选出40幅作品参加了惠民、德州、聊城、菏泽联合举办的鲁西北四区农村新貌摄影展览。这个展览除巡回在四地区展出外,还先后在济南、北京进行了展出。1984年,山东省菏泽地区艺术馆、济宁市艺术馆、江苏省徐州市艺术馆、河南省商丘地区艺术巨额和安徽省阜阳地区艺术馆联合举办了四省五地市摄影艺术展览。展出作品共200幅(每地、市40幅)。内容是反映苏鲁豫皖部分地区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的精神风貌。10月在徐州文化宫举行首展,然后分别到这几个地方巡回展出1个月。1985年又进北京王府井大街文化长廊展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85年,地区文化局展览馆配合公安部门举办了打击刑事犯罪展览,拍摄黑白、彩色照片400余幅,展出一个月,观众达20多万人次。
1985年,全区以地、县文化和新闻系统专业摄影干部为骨干,广大业余摄影爱好者为基础的摄影创作队伍已初步形成,在2000余名摄影创作队伍中,有中国摄影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21名,《山东画报》社通讯员1名。另外,参加山东大学摄影培训的20人,参加摄影函授专业学习的1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