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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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在菏泽区内私塾教育是启蒙教育的主要形式。科举制度废除以后,特
别是新学堂的兴起,给私塾教育以很大的冲击。民国初年,私塾逐渐减少。1932年,
境内有私塾144处,塾师148人,学生1354人。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延续民族文化,乡
村中又办起了一些私塾。
区内私塾形式大致有三种:一是由公款或募捐款聘请先生设学,让学址附近的儿
童不出学资就能读书,名为“义学”,这种“义学”为数很少;二是官僚、地主自己
拿钱,请先生独自设学,教育自家子弟,名曰“家塾”;三是中小地主及一般群众,
集资聘请先生,教其子弟,名为“学”或“塾”,此类学塾遍及城乡,是最典型的旧
教育制度的模式。
私塾的办学宗旨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封建道德,灌输“忠君”、“尊孔”的封建思
想。学生奋斗目标是功名利禄,光宗耀祖。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就是
私塾教育的格言和信条。
私塾没有一定的学制,只依学生的资质,定其读书年限的长短。一般是七至八、
九岁为入塾年龄。
私塾的教材内容长期不变,蒙童入学后读书的顺序是:《百家姓》、《三字经》
及《论语》(上、下两册)、《孟子》(上、下两册)、《大学》、《中庸》(以上称为
四书),然后读《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以上称为五经
),这些书均是必读的基础教材,一律要求背诵。一本书读完,要能通本熟背,才允
许学另一本,读完这些基础课程才开讲,开讲后,塾师命题作文,体裁一律为形式僵
化的“八股文”,局限于儒家理论范围之内来发挥议论。学习进度,因材而定,因此
结业的迟早也各不相同。
私塾的教学方法是注入式,学规甚严。如果学生违犯学规,轻则呵斥,重则体罚
。教师体罚学生,除用戒尺打手心外,还有拧耳朵、打头、顶砖、敲火筒等。要求学
生“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以寡言斯文为美德,学生被禁锢
在学屋里,不允许外出活动,就连去厕所也不准同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