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政权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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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特1945年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南京国民政府为巩固其统治,镇压革命力量,在
境内各县建立了中统特务组织。1948年3月,中统局鲁西南区室奉命迁往济宁,但活
动的重点仍以菏泽为主。12月,中统鲁西南区室主任苏屏、情报干事魏心学等特务分
子被抓获,隐藏在境内各县的电台、枪支、文件被公安机关缴获,中统特务组织全部
被摧毁。
1945年5月,国民党保密局曹州组成立后,活动在菏泽、鄄城、郓城、巨野、定
陶、曹县、单县等地,从事搜集共产党军政情报的活动。菏泽解放前夕,他们根据其
上级指令,积极布置潜伏计划,妄图颠覆共产党红色政权。公安机关在冀鲁豫区党委
的领导下,同国民党特务进行了不懈的斗争。1948年12月终于将国民党保密局曹州组
破获。
全国解放后,国民党军统特务许广寅受国民党保密局二处的派遣,从台湾潜回大
陆,先后在上海、南京、河南、菏泽等地进行破坏活动。1953年,菏泽专署公安处对
其立案侦察,掌握了许广寅的大量罪证后,于1955年5月将其捕获。
剿匪1949年前,境内土匪活动猖獗,他们受国民党反动派的利用和唆使,对解放
区进行各种破坏活动,暗杀和绑架革命干部。建国初期,全区组织5个剿匪连队,至
1950年10月,共歼武装土匪33股,毙伤、俘匪407人,缴获轻机枪4挺,长短枪513支
,瓦解匪众1981名。1951年结合镇反,全区组织52个专案侦破组,先后破获10个土匪
团伙,逮捕81人,缴获长短枪782支、子弹万余发。1955年匪首范洪海纠集匪徒50余
人在菏泽、定陶、东明、兰考等地抢劫、盗窃、杀人、放火,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公安机关组成专案侦破小组,将此案破获,共逮捕匪徒48人,
缴获长短枪9支、子弹27发。
自新登记1949年1月22日,冀鲁豫行署公安处下发了《关于对逃亡地主归来人员
处理的几点意见》,随后,对归来人员开始逐个登记。对个别有罪恶且坚持反动立场
的,依法处理或交群众管制;对有悔改表现的均给予生活出路,分给土地,组织他们
安心生产。全区共登记处理反动党团和敌伪军政警宪人员3291名。经过对归来人员的
登记处理,绝大部分反动党团分子停止了不法活动。
取缔反动会道门建国前,境内的会道门有一贯道、圣贤道、南方离道、一心天道
龙华圣教会、老母道、白阳三罗、大同龙华会、中央无极道、三青道、砍门、仙天道
等150多种,道首4000余人,仅九宫道、一贯道就发展道徒20000余人。1949年4月14
日夜,“中央无极道”组织道徒3000余人在曹县、复程、成武三县举行反革命大暴动
。他们杀干部、封仓库、废除冀钞(共产党冀鲁豫区临时货币),使用伪币。冀鲁豫区
党委依据1949年1月4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取缔封建会道门的布告》精神,命
公安部门对暴动道徒进行围歼。两日共毙敌45人,俘获210余人。道首满君芳、李凡
勋被抓获,暴乱随即平息。
50年代初,朝鲜战争爆发,一些反动道徒以为时机已到,趁机进行破坏活动。1
952年1月1日,以刘凤月(鄄城历山庙人)为首的“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在鄄城历山
庙举行暴动。1月2日,公安机关在当地民兵的配合下,对其进行围剿,将“皇帝”刘
凤月、“大元帅”孙振亮及“驸马”、“皇姑”等23人全部击毙,余众皆落法网。随
之,开展政策攻心,对小道首及受骗群众采取归劝退道,使其改恶从善。为把会道门
在全区的基础和有生力量彻底摧垮,肃清其反动影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对会道门进
行了全面系统的取缔工作,并接连破获数起会道门暴动案件。通过对受骗群众进行归
劝教育,投案自首或自动退道者数百人。1950-1961年,全区共破获反动会道门案件
465起,捕获道首及骨干分子2400余人,处决139人,关押1200余人,管制1280余人,
劝其退道6000余人。会道门经过历次打击之后,其旧有的组织基础基本上被摧垮。
1980年4月,多年来未曾活动的反动会道门组织又死灰复燃。曹县反动会道门“
黄沙会”于22日在道首王存兴家集合道徒58人,准备了木棍、大刀、斧头等凶器,聚
众暴乱,并扬言“清村”。26日晚8时,地、县公安机关在当地民兵的配合下,将该
村包围,随即运用宣传车、有线广播等舆论工具展开了政治攻势。3小时后,受蒙蔽
的群众冲破阻力,逐渐退出者达40余人,叛乱组织土崩瓦解。道首王存兴、“东宫娘
娘”李静华被公安机关捕获。
镇压反革命菏泽全境解放后,一些潜伏下来的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和反
动会道门等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窥测时机,蠢蠢欲动。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他
们到处制造谣言,组织地下反革命武装,暗杀革命干部。为了镇压国民党反动派的残
余势力,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于1950年7月23日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
示》,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全区随即开展以清查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为重点的镇
压反革命分子运动。1952年2-5月,共收到群众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的来信达6300件
;逮捕反革命分子6525人,其中特务131人,土匪1203人,恶霸1999人,会道门头子
、骨干901人,敌伪人员2291人;缴获机枪6挺,小炮4门,长短枪3103支。全区各县
召开控诉会、公审大会181次,到会群众120余万人,登台诉苦者2877人。一些反革命
分子慑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主动投案自首,得到了宽大处理。对罪大恶极、不杀
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进行了镇压。经过镇反,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利益,巩固
了人民政权。镇压反革命运动到1953年结束。
肃清反革命1955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
指示。全区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肃反运动。中共菏泽地委严格遵循
“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开展坦白
检举活动。至1959年9月,全区共有115153人参加了肃反运动,排出调查对象9926人
,批准清查对象2971人;清查出特务274人,土匪57人,恶霸8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154人,蒋伪军政警宪人员1174人,反动会道门头子49人,历史反革命分子263人,现
行反革命分子37人,叛变分子78人,反革命杀人犯73人;缴获机枪1挺,长短枪64支
,其他武器43件,子弹11916发。对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根据其罪恶和认罪态度
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实行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监督改造“四类分子”建国后,对历史上有罪恶且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分子、富
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交群众监督,实行劳动改造,促使
他们改恶从善,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2-1953年,全区共管制“四类分子”24
26名。1954年,结合基层普选,对“四类分子”进行复查评审,对表现好的解除管制
,给予选举权。
1958年冬,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对全区的“四类分子
”进行全面评审,规划入社者13563人,其中地主分子6347人,富农分子6065人,反
革命分子1151人。
1959年,全区对社会改造工作进行整顿,对已被规划入社的“四类分子”进行复
查和评审。通过评审,对表现好的4256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对表现不好的
2142名重新戴“帽”。1963年,全区对48935名“四类分子”又进行了一次全面评审
工作,1212人被评为正式社员,44183人被评为后补社员;对1237名错误管制的予以
纠正,对2202名漏管的重新管制起来;对101名搞现行破坏活动的,逮捕94名,劳教
7名。1979年,全区共有“四类分子”48677名,其中地主分子21436名,富农分子20
088名,反革命分子4629名,坏分子2524名。对属于错定乱划的5212名无辜群众,全
部予以纠正;给41498名表现好的摘掉了“四类分子”“帽子”;对1967名没有改造
好的“四类分子”继续监督改造。同时给所有的地、富子女重新划定了成分。1983年
6月全区所有戴帽的“四类分子”全部摘掉了“帽子”,恢复了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