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清代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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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兵役制度有三种:一是八旗兵,为世袭制。凡年满16岁以上的八旗子弟“
人尽为兵”,世代相袭。菏泽区内没有八旗兵驻防,因而八旗世袭制没有实行。二是
绿营,为世兵制。清兵入关后,接受明朝降军,编为绿营军,服兵役者均为汉人。一
人在伍,全家被编入兵籍,父在,子为余丁,父死,由子替代,以兵为业。菏泽绿营
建制始于1814年(清嘉庆十九年)。三是勇营新军,为招募制。菏泽区内招募新军,始
于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明橘派人来菏泽招募新兵。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
年)十一月,袁世凯派人来菏泽招募壮丁,组建海防营,计招960余人。1905年(清光
绪三十一年)六月,组建陆军第五镇,兵丁不足,在菏泽招募200余人。1907年(清光
绪三十三年),曹州府招募兵丁2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