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法纪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h&A=10&rec=12&run=13

法纪检察主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违犯法纪,触犯刑律的案件进行查处。1954年,
围绕保卫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实施,将贪污盗窃农业合作社集体财产,基层干部
以暴力剥夺他人自由,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等案件列为法纪检察的重点。从1961年10月
开始,对以“走后门”形式大搞贪污盗窃的案件进行专案调查,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
处理。1962年,检察机关把严重违法乱纪作为重要任务,恢复自行侦查制度,开始对
1958年以后发生的贪污、打死逼死人命、捆绑吊打群众、乱捕乱押乱搜查乱没收造成
严重后果的案件实行立案侦查。1963年立案侦查的案件达263起。
1979年,其工作重点是对“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打击报复,私立公堂刑讯逼供
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实行检察。查结案件77起92人,逮捕犯罪分子9人。1980年,开
始依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和办案程序开展工作。是年,受理的案件中,以非法拘禁
案较为突出。1981-1983年,非法拘禁案明显减少,受案中增加了诬告、陷害、破坏
选举、重大责任事故等较为复杂的案件。分院加强对办案的具体指导,以严把三关(
立案、逮捕、定性处理)为基本办案原则,配合整顿党风和社会风气,对利用职权非
法办理“农转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进行重点调查处理。1984年,对“
严打”斗争中少数国家干部、政法干警泄露机密,非法拘禁,徇私枉法案件立案侦查
,依法惩治了犯罪分子。
1979-1985年,全区共立案侦查49起68人,提起公诉23起31人,免予起诉13起21
人,作其它处理7人。查处一般违法案件254起254人。

菏泽地区检察机关1979-1985年法纪检察情况表

┌──────┬──────┬────┬──┬───┬────┬────┬────┐
│项目数目年份│查处一级违法│立案侦查│逮捕│起诉 │免予起诉│撤销案件│年终积存│
│ ├─┬────┼─┬──┤(人)├─┬─┼─┬──┼─┬──┼─┬──┤
│ │件│人 │件│人 │ │件│人│件│人 │件│人 │件│人 │
├──────┼─┼────┼─┼──┼──┼─┼─┼─┼──┼─┼──┼─┼──┤
│1979 │67│81 │ │ │9 │2 │2 │ │ │ │ │1 │2 │
├──────┼─┼────┼─┼──┼──┼─┼─┼─┼──┼─┼──┼─┼──┤
│1980 │38│38 │11│15 │10 │4 │7 │1 │2 │5 │5 │1 │1 │
└──────┴─┴────┴─┴──┴──┴─┴─┴─┴──┴─┴──┴─┴──┘

续表
┌──────┬──────┬────┬──┬───┬────┬────┬────┐
│项目数目年份│查处一级违法│立案侦查│逮捕│起诉 │免予起诉│撤销案件│年终积存│
│ ├──┬───┼─┬──┤(人)├─┬─┼─┬──┼─┬──┼─┬──┤
│ │件 │人 │件│人 │ │件│人│件│人 │件│人 │件│人 │
├──────┼──┼───┼─┼──┼──┼─┼─┼─┼──┼─┼──┼─┼──┤
│1981 │48 │48 │9 │15 │10 │2 │2 │3 │7 │ │ │4 │6 │
├──────┼──┼───┼─┼──┼──┼─┼─┼─┼──┼─┼──┼─┼──┤
│1982 │61 │61 │7 │7 │3 │3 │3 │3 │3 │1 │1 │ │ │
├──────┼──┼───┼─┼──┼──┼─┼─┼─┼──┼─┼──┼─┼──┤
│1983 │19 │19 │4 │5 │5 │4 │5 │ │ │ │ │ │ │
├──────┼──┼───┼─┼──┼──┼─┼─┼─┼──┼─┼──┼─┼──┤
│1984 │36 │36 │11│14 │7 │7 │9 │2 │3 │2 │2 │ │ │
├──────┼──┼───┼─┼──┼──┼─┼─┼─┼──┼─┼──┼─┼──┤
│1985 │52 │52 │7 │12 │5 │1 │3 │4 │6 │ │ │2 │3 │
├──────┼──┼───┼─┼──┼──┼─┼─┼─┼──┼─┼──┼─┼──┤
│合计 │321 │335 │49│68 │49 │23│31│13│21 │8 │8 │8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