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81元,增长33.4%;人均消费支出8739元,增长
15.3%;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6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676元,增长
29.2 %。 农民人均纯收入4619元,增长16.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03元,增长
14%; 人均居住面积27.1平方米。全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参保人数分别达2.9万人、 2.5万人、3.2万人、3.7万人和3.6万人,比上年分别
增加0.2万人、 0.3万人、0.1万人、0.1万人和0.1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5
亿元, 增加6000万元;支出1.9亿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22万人。全县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72人。 其中,城镇低保4200人,农村低保2.3万人。全县福
利彩票销售1426万元。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敬老院) 19个,床位955张,收养
772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0%。社会福利企业4个,安置残疾人员125人。
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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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81元,增长33.4%;人均消费支出8739元,增长
15.3%;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6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676元,增长
29.2 %。 农民人均纯收入4619元,增长16.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03元,增长
14%; 人均居住面积27.1平方米。全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参保人数分别达2.9万人、 2.5万人、3.2万人、3.7万人和3.6万人,比上年分别
增加0.2万人、 0.3万人、0.1万人、0.1万人和0.1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5
亿元, 增加6000万元;支出1.9亿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22万人。全县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72人。 其中,城镇低保4200人,农村低保2.3万人。全县福
利彩票销售1426万元。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敬老院) 19个,床位955张,收养
772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0%。社会福利企业4个,安置残疾人员1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