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00元,增长22.8%;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0平方米。
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188元, 增长32%。 农民人均纯收入4669.7元,增长
16.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55元,增长22.5%;人均居住面积27平方米。全年职
工养老、 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5万人、2.7万人、3.1万人,比上年
分别增加0.3万人、 1.0万人、 0.1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818万元,增加
2618万元;支出12854万元,增加3611万元。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1989人。有
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6个,床位1813张,收养252人。社会福利企业5个,安置残
疾人员22人。
社会各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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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00元,增长22.8%;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0平方米。
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188元, 增长32%。 农民人均纯收入4669.7元,增长
16.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55元,增长22.5%;人均居住面积27平方米。全年职
工养老、 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5万人、2.7万人、3.1万人,比上年
分别增加0.3万人、 1.0万人、 0.1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818万元,增加
2618万元;支出12854万元,增加3611万元。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1989人。有
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6个,床位1813张,收养252人。社会福利企业5个,安置残
疾人员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