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市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意见》,市委、市
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区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市直部门、
单位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
“属地管理”的要求,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通报考核监
督力度,在半年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日常安排部署工作的考核,做好
信访情况的周通报、月通报。全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
体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和考核办法,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倪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