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规划”。市规划局按照城乡规划“六公示一监督”制度(城市规划批
前公示、批后公示,近期和年度规划项目公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示,
城市违法查处公示;实行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制度)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
城乡规划编制设计成果、报建审批工程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进行了批前和批
后公示; 并通过《临沂日报》、《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等媒体对135个违
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曝光公示。认真落实城乡规划“七公开”制度,对规划局职能
设置、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办事依据、便民服务承诺事项等进行公开,实现
了城乡规划政务全方位公开和全过程公开,被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为“山东
省政务公开示范点”。
“效率规划”。加快规划审批节奏,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缩短审
查审批周期。推行标准化管理,对局机关科室、直属分局、局属单位的职责任务
进行细化量化,进一步界定科室、分局和局属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
标准,提高了工作质量。对项目申报、项目审查、批文发放、违法建设查处等实
行限时服务、限时办理,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
办、易事简办”原则,在最短时限内审批、发证,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按照市委、
市政府关于发展大园区、建好大市场、培育大集团和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部
署,对市和三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园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市民关注的热
点、难点工程等实行上门服务。各分局与各区政府加强沟通联系,对需要办理的
报建项目,及时上门服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发出督查办理通知
单19份, 办理事项29项,接听“马上就办”举报电话256个,投诉项目办结率达
100%。
实施“阳光规划”“效率规划”
视图
“阳光规划”。市规划局按照城乡规划“六公示一监督”制度(城市规划批
前公示、批后公示,近期和年度规划项目公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示,
城市违法查处公示;实行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制度)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
城乡规划编制设计成果、报建审批工程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进行了批前和批
后公示; 并通过《临沂日报》、《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等媒体对135个违
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曝光公示。认真落实城乡规划“七公开”制度,对规划局职能
设置、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办事依据、便民服务承诺事项等进行公开,实现
了城乡规划政务全方位公开和全过程公开,被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为“山东
省政务公开示范点”。
“效率规划”。加快规划审批节奏,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缩短审
查审批周期。推行标准化管理,对局机关科室、直属分局、局属单位的职责任务
进行细化量化,进一步界定科室、分局和局属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
标准,提高了工作质量。对项目申报、项目审查、批文发放、违法建设查处等实
行限时服务、限时办理,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
办、易事简办”原则,在最短时限内审批、发证,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按照市委、
市政府关于发展大园区、建好大市场、培育大集团和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部
署,对市和三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园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市民关注的热
点、难点工程等实行上门服务。各分局与各区政府加强沟通联系,对需要办理的
报建项目,及时上门服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发出督查办理通知
单19份, 办理事项29项,接听“马上就办”举报电话256个,投诉项目办结率达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