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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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下发了《关于各县(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情况的通报》,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指导县区妥善处理了郯城县沙
墩镇、 费县梁邱镇等近10起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 加强了在少数民族人口
5000人以上的县区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县级干部,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办
事处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工作。少数民族群众1000人以上的12个乡
镇已配备了6名少数民族副乡镇长;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提拔了3名副县级以上少
数民族干部。
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为继续落实对63个民族村居的帮扶
工作,分别形成《关于将部分少数民族村居纳入全市“自来水村村通”工程的建
议》和《关于将我市部分少数民族村居的沼气建设纳入规划优先扶持的建议》,
与有关部门协商落实, 有4个村已开工建设。组织召开了民品企业代表座谈会,
交流了企业发展状况和贷款贴息情况;对民品企业2007年优惠利率进行了上报审
批;组织部分少数民族企业参加了全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座谈会,进一步落实企
业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有关事项。加大对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协调落实
沂州水泥集团无偿捐助苍山县磨山镇马庄建设民族学校的130万元捐款和20万元
物资,确保新校及时开工建设。
依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治理乱建庙宇和露天宗教造像活动的实施意
见》,开展了依法治理乱建庙宇和露天宗教造像工作,协助天主教临沂教区举行
了天主教圣母山朝圣的宗教活动; 依法审批了基督教、佛教等7处固定处所,妥
善处理了20多起信教群众的来访,查处外国人利用基督教进行非法活动等案件10
多起。
指导天主教、佛教团体举办教职人员培训班,协调解决了南坊新区还建16处
教堂问题。指导天主教团体加强与德国米索尔基金会的联系,争取无偿资金80万
元,为沂南、沂水、平邑、苍山的6个村庄解决了吃水难问题。4月,召开了全市
宗教团体建设工作座谈会,发出了“争创文明宗教团体、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
爱国爱教优秀教职人员、爱国守法文明致富信教公民”的“四争创”活动倡议,
举办了全市宗教界“欢度国庆节,同唱爱国歌”汇演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