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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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了《关于创建基层党建
工作示范点实施意见》,完成了260个市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申报备案工作。
组织召开了全市推广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会议, 18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
为民服务大厅, 7172个行政村 (居) 全部建立便民点, 配备便民服务代办员
11032名, 基本实现了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积极做好村级组
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联合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
署, 协调市、 县两级配套资金4387.49万元,提前半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973
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
见》 ,在罗庄、沂南两个县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已选派100名应届大学生到村任
职。从市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3526名干部组成工作组, 进行为期2年
的驻村帮扶。 加大“两新”组织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力度,共在2140个非公有
制经济组织中建立了党组织, 占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95.41%; 职工
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95.01%; 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
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2934名。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
。代市委起草了《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在沂水县高庄镇和
临沭县石门镇进行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试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好县区党代会
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县区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