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加强企业日常财务监督,开展了财务预决算管理、
财务动态监测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等工作。年内,对医药集团、
恒源热电等企业派出了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控制度,强
化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监督失职等个人责任追究制度,完善
了企业风险防控体制。制定了《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公司章程审批和审核办法》,
规范了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审批、审核及备案程序,理顺出资人与
所出资企业法律关系。做好《临沂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
《临沂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落实工作,实现了企业负责
人经营业绩与工资薪酬相挂钩,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了依据。
年内,与市管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对市管企业负责人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管
理,进行了总额清算,并对工效挂钩及工资总额计划进行了核定。强化出资人职
责定位,依法监管,促进了全市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至年底,全市市管企业
累计实现主营收入16.94亿元, 同比增长14.14%;实现利税6433万元,同比增长
85.82%; 实现税金6651万元,同比增长16.38%;总资产报酬率为0.97%。市管企
业资产总额达30.05亿元, 所有者权益达9.92亿元,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
105.40%。
国有企业监管
视图
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加强企业日常财务监督,开展了财务预决算管理、
财务动态监测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等工作。年内,对医药集团、
恒源热电等企业派出了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控制度,强
化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监督失职等个人责任追究制度,完善
了企业风险防控体制。制定了《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公司章程审批和审核办法》,
规范了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审批、审核及备案程序,理顺出资人与
所出资企业法律关系。做好《临沂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
《临沂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落实工作,实现了企业负责
人经营业绩与工资薪酬相挂钩,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了依据。
年内,与市管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对市管企业负责人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管
理,进行了总额清算,并对工效挂钩及工资总额计划进行了核定。强化出资人职
责定位,依法监管,促进了全市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至年底,全市市管企业
累计实现主营收入16.94亿元, 同比增长14.14%;实现利税6433万元,同比增长
85.82%; 实现税金6651万元,同比增长16.38%;总资产报酬率为0.97%。市管企
业资产总额达30.05亿元, 所有者权益达9.92亿元,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
1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