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协调运作的矛盾纠纷化解机
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365个,人民调解员
27102人; 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231件,调解成功28355件,成功率达
97%以上; 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35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20件。加强对
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 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全市各级共举办培训班187班次。加
强司法所和调解中心的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财政资金,改
善了部分司法所的基础设施, 全市9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标准。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构网络,加大与监狱、劳教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
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会同市综治办、公安局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
底专项活动,对2004年以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全
市创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3处,安置了一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
投、无业可就)。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成立
了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初步列入了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矫
正对象管理制度、矫正对象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社
区矫正工作人员守则等制度。年内,全市各县区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共接收矫
正对象325人。
基层基础工作
视图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协调运作的矛盾纠纷化解机
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365个,人民调解员
27102人; 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231件,调解成功28355件,成功率达
97%以上; 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35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20件。加强对
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 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全市各级共举办培训班187班次。加
强司法所和调解中心的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财政资金,改
善了部分司法所的基础设施, 全市9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标准。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构网络,加大与监狱、劳教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
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会同市综治办、公安局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
底专项活动,对2004年以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全
市创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3处,安置了一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
投、无业可就)。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成立
了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初步列入了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矫
正对象管理制度、矫正对象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社
区矫正工作人员守则等制度。年内,全市各县区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共接收矫
正对象3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