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
彰大会和全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市民族宗教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对中央、省、市民族工作
会议精神的宣传,并利用党校、行政干校、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
训班6次,培训300多人次。到郯城、苍山等6个县区进行工作督导,会同市委统战部对各县区贯彻落
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分片召开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促进了中共民族政策的落
实。
搞好帮扶工作的协调,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立了2006年度少数民族村居项
目库,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60万元,用于14个村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继续把对63个民族村(居)的帮扶列入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程的决定,指导各级帮扶工作组搞
好少数民族村(居)规划、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市“千村帮扶”办公室抓好民族村(居)
帮扶工作组的工作调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千村帮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
通知》,建立了季度上报进展情况和总结制度,市民族宗教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市民族村(居)的帮扶
工作进行了检查。2006年,各级共向少数民族村居投入帮扶资金412.1万元,投物折款124.9万元。村
集体收入838.3万元, 比上年增加195.6万元。招商引资11565万元。帮助少数民族村新上基础设施项目
73个,打深井、大口井52眼,建蓄水池11个,修石渠7400米,增加灌溉面积301公顷,使7391人用上自
来水。修路398.09公里。立项造地、开发荒滩荒山294.5公顷。
推进少数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少数民族村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并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根据“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确定4个
村居为联系点和示范点。组织全市民族村居的两委干部,到先进村居参观学习。先后组成12个工作组,
检查新农村建设开展情况。至年底,已完成50%的村居规划,并通过建沼气池、集中屠宰场、成立清
洁队等措施,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12月中旬,市人大视察全市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情况,给予
肯定。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民族村(居)领导班子6个,调整充实两委成员17人,其中村(居)
党支部书记、主任1人。市民宗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党校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干部培训
班,对全市100余名少数民族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指导市伊协加强了机关建设。
完善和落实民族工作长效机制。召开全市民族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省建立民族工作长效机制
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分析当前民族工作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制定下发了《临沂市涉及民族方面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四级民族工作信息网络。根据《关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民族团结
和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建立民族工作长效机制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县区建立长
效机制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指导市伊协通过召开代
表人士座谈会、市伊协常委会,评比模范清真寺,制发《关于深入学习“八荣八耻”,共同构建和谐
社会的倡议书》等形式,弘扬伊斯兰教教义积极因素,做好穆斯林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全市阿
訇、寺管会人员的思想素质。先后妥善处理、及时化解了5起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问题。在全
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族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参与执法,使整治活
动中未出现少数民族群众群体性问题,临沂市的做法得到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建立了
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节日慰问等方式,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和
建议,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其能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及时化解涉及少数
民族群众的矛盾。学习贯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
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加大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执法力度。指导有关县区依法查处各类清真食品
案件5起,保障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有关学校设立清真餐厅或
清真灶的通知》,较好地解决了回族学生在校餐饮问题。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成立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
开展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临沂日报》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报道
了全市4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模范个人的典型事迹, 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
《中国民族报》以《发展的赞歌,和谐的乐章》为题对临沂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制作了
专题片《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并在市电视台播放。市民宗局联合农工党临沂市委,组织专
家到蒙阴县南蓉芙村开展了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法律咨询“三下乡”活动,为500多名少数民族群
众义诊,并无偿提供价值2000余元的药品,为村民们现场作了农作物种植管理技术指导,组织观看了
现代吕剧《梨花雨》。
服务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民族教育扶持资金70万元;协调有关企业为莒南县筵宾镇
东集西民族学校解决改建资金60万元。落实了3家民族用品企业2006年优惠利率,解决企业贷款近2亿
元。为两家少数民族企业和民品企业的贷款做好了前期工作。完成了对全市298名少数民族考生的高
考身份认定、登记工作。
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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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
彰大会和全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市民族宗教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对中央、省、市民族工作
会议精神的宣传,并利用党校、行政干校、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
训班6次,培训300多人次。到郯城、苍山等6个县区进行工作督导,会同市委统战部对各县区贯彻落
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分片召开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促进了中共民族政策的落
实。
搞好帮扶工作的协调,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立了2006年度少数民族村居项
目库,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60万元,用于14个村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继续把对63个民族村(居)的帮扶列入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程的决定,指导各级帮扶工作组搞
好少数民族村(居)规划、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市“千村帮扶”办公室抓好民族村(居)
帮扶工作组的工作调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千村帮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
通知》,建立了季度上报进展情况和总结制度,市民族宗教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市民族村(居)的帮扶
工作进行了检查。2006年,各级共向少数民族村居投入帮扶资金412.1万元,投物折款124.9万元。村
集体收入838.3万元, 比上年增加195.6万元。招商引资11565万元。帮助少数民族村新上基础设施项目
73个,打深井、大口井52眼,建蓄水池11个,修石渠7400米,增加灌溉面积301公顷,使7391人用上自
来水。修路398.09公里。立项造地、开发荒滩荒山294.5公顷。
推进少数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少数民族村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并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根据“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确定4个
村居为联系点和示范点。组织全市民族村居的两委干部,到先进村居参观学习。先后组成12个工作组,
检查新农村建设开展情况。至年底,已完成50%的村居规划,并通过建沼气池、集中屠宰场、成立清
洁队等措施,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12月中旬,市人大视察全市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情况,给予
肯定。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民族村(居)领导班子6个,调整充实两委成员17人,其中村(居)
党支部书记、主任1人。市民宗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党校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干部培训
班,对全市100余名少数民族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指导市伊协加强了机关建设。
完善和落实民族工作长效机制。召开全市民族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省建立民族工作长效机制
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分析当前民族工作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制定下发了《临沂市涉及民族方面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四级民族工作信息网络。根据《关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民族团结
和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建立民族工作长效机制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县区建立长
效机制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指导市伊协通过召开代
表人士座谈会、市伊协常委会,评比模范清真寺,制发《关于深入学习“八荣八耻”,共同构建和谐
社会的倡议书》等形式,弘扬伊斯兰教教义积极因素,做好穆斯林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全市阿
訇、寺管会人员的思想素质。先后妥善处理、及时化解了5起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问题。在全
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族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参与执法,使整治活
动中未出现少数民族群众群体性问题,临沂市的做法得到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建立了
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节日慰问等方式,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和
建议,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其能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及时化解涉及少数
民族群众的矛盾。学习贯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
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加大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执法力度。指导有关县区依法查处各类清真食品
案件5起,保障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有关学校设立清真餐厅或
清真灶的通知》,较好地解决了回族学生在校餐饮问题。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成立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
开展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临沂日报》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报道
了全市4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模范个人的典型事迹, 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
《中国民族报》以《发展的赞歌,和谐的乐章》为题对临沂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制作了
专题片《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并在市电视台播放。市民宗局联合农工党临沂市委,组织专
家到蒙阴县南蓉芙村开展了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法律咨询“三下乡”活动,为500多名少数民族群
众义诊,并无偿提供价值2000余元的药品,为村民们现场作了农作物种植管理技术指导,组织观看了
现代吕剧《梨花雨》。
服务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民族教育扶持资金70万元;协调有关企业为莒南县筵宾镇
东集西民族学校解决改建资金60万元。落实了3家民族用品企业2006年优惠利率,解决企业贷款近2亿
元。为两家少数民族企业和民品企业的贷款做好了前期工作。完成了对全市298名少数民族考生的高
考身份认定、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