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阳光规划”。认真落实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城乡规划“七公开”制度、“六公示一监督”
制度等,增强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提高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推行“效率规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实行限时服务制度。正常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只要符合规划要求,具备相应的审批条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按程序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
批的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凡经审查、审批不同意的建设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
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接到违法建设举报后,在4个小时内赴现场落实查处。对市、区确定的重
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年度计划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地段和
风景名胜区的工程以及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工程等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进一步方便了建设单
位,提高了办事效率。
年内,市规划局驻政务大厅规划服务窗口,共接待申报规划建设项目1417件,核发“一书两证”
1482件(含办理2005年批准的项目) , 其中,选址意见书193件,面积2414.45公顷,建设用地许可证
168件,用地面积2354.02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1件,比上年增加19.5%,建筑面积818.13万平方
米,增加74.1%。全年共接待咨询9000余人次。
年内, 共参与“行风热线” 节目12期,按照要求坚持“一把手”上线制度,解答听众咨询问题
110个,落实行风热线反映问题31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均依法给予答
复处理,群众满意率达100%。
推行“阳光规划”、“效率规划”
视图
推行“阳光规划”。认真落实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城乡规划“七公开”制度、“六公示一监督”
制度等,增强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提高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推行“效率规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实行限时服务制度。正常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只要符合规划要求,具备相应的审批条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按程序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
批的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凡经审查、审批不同意的建设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
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接到违法建设举报后,在4个小时内赴现场落实查处。对市、区确定的重
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年度计划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地段和
风景名胜区的工程以及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工程等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进一步方便了建设单
位,提高了办事效率。
年内,市规划局驻政务大厅规划服务窗口,共接待申报规划建设项目1417件,核发“一书两证”
1482件(含办理2005年批准的项目) , 其中,选址意见书193件,面积2414.45公顷,建设用地许可证
168件,用地面积2354.02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1件,比上年增加19.5%,建筑面积818.13万平方
米,增加74.1%。全年共接待咨询9000余人次。
年内, 共参与“行风热线” 节目12期,按照要求坚持“一把手”上线制度,解答听众咨询问题
110个,落实行风热线反映问题31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均依法给予答
复处理,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