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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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
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民族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代市委、市政府起草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三级民族工作会议
精神的宣传培训力度, 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 培训各级干部300多人。指导民族宗教部门制定下发了
《临沂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深入
开展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继续把63个民族村(居)列入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程,年内各级共向少数民族村居投入帮扶资金900多万元,投物折款310多
万元,新上基础设施项目90多个,新上企业项目80个,年可增加村级收入387.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少数民族村(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由市委、市政府转发。
会同市委党校、市民宗局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干部培训班,组织民族村居两委干部到新农村建设先
进村居参观学习。不断加大对民族用品和少数民族企业的支持扶助力度,为3家民族用品企业落实了
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协助市民宗局落实省、市教育扶持资金70万元,争取市政府
为莒南县筵宾镇东集西民族学校改建解决资金60万元,协调沂州集团做好苍山县磨山镇新建民族学校
的前期筹备工作。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会同市民宗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意见》。
指导市民宗局制定下发宗教团体“十项管理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七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
进行了检查。协助市民宗局切实加强伊斯兰教协会建设,加强伊协机关建设,召开了伊协二届四次常
委会和全市伊斯兰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为爱国宗教团体解决实际问题。与枣庄市建立了宗教事务互访
机制。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和
信教群众的致富能力。继续实施“十百千”(每年举办十个以上培训班,培训百名以上教职人员,培
训千名以上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骨干)培训计划,举办“三支队伍”培训班30多期,参加培训
人数达3000人。继续抓好“三学三提高”(学习经典制度和民主办教三项制度,提高宗教内部思想建
设水平;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独立自主自办能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致富奔小康本领)活动,对活
动中涌现出的30个先进集体和8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扎实开展“科技进教堂”活动,各县区宗教
团体、教堂举办科技讲座80多场,邀请科协、科技局等部门专家为信教群众讲解科技种植、养殖等农
业技术。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指导民族
宗教工作部门依法梳理宗教行政许可项目和执法依据,明确了40项执法依据,保留了18项行政许可项
目,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执法行政行为。推进宗教联合行政执法向县区延伸,对乱建寺庙、进行非法宗
教活动等行为进行清理,有效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