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
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民族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代市委、市政府起草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三级民族工作会议
精神的宣传培训力度, 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 培训各级干部300多人。指导民族宗教部门制定下发了
《临沂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深入
开展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继续把63个民族村(居)列入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程,年内各级共向少数民族村居投入帮扶资金900多万元,投物折款310多
万元,新上基础设施项目90多个,新上企业项目80个,年可增加村级收入387.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少数民族村(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由市委、市政府转发。
会同市委党校、市民宗局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干部培训班,组织民族村居两委干部到新农村建设先
进村居参观学习。不断加大对民族用品和少数民族企业的支持扶助力度,为3家民族用品企业落实了
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协助市民宗局落实省、市教育扶持资金70万元,争取市政府
为莒南县筵宾镇东集西民族学校改建解决资金60万元,协调沂州集团做好苍山县磨山镇新建民族学校
的前期筹备工作。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会同市民宗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意见》。
指导市民宗局制定下发宗教团体“十项管理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七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
进行了检查。协助市民宗局切实加强伊斯兰教协会建设,加强伊协机关建设,召开了伊协二届四次常
委会和全市伊斯兰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为爱国宗教团体解决实际问题。与枣庄市建立了宗教事务互访
机制。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和
信教群众的致富能力。继续实施“十百千”(每年举办十个以上培训班,培训百名以上教职人员,培
训千名以上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骨干)培训计划,举办“三支队伍”培训班30多期,参加培训
人数达3000人。继续抓好“三学三提高”(学习经典制度和民主办教三项制度,提高宗教内部思想建
设水平;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独立自主自办能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致富奔小康本领)活动,对活
动中涌现出的30个先进集体和8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扎实开展“科技进教堂”活动,各县区宗教
团体、教堂举办科技讲座80多场,邀请科协、科技局等部门专家为信教群众讲解科技种植、养殖等农
业技术。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指导民族
宗教工作部门依法梳理宗教行政许可项目和执法依据,明确了40项执法依据,保留了18项行政许可项
目,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执法行政行为。推进宗教联合行政执法向县区延伸,对乱建寺庙、进行非法宗
教活动等行为进行清理,有效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民族宗教工作
健全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
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民族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代市委、市政府起草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三级民族工作会议
精神的宣传培训力度, 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 培训各级干部300多人。指导民族宗教部门制定下发了
《临沂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深入
开展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继续把63个民族村(居)列入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程,年内各级共向少数民族村居投入帮扶资金900多万元,投物折款310多
万元,新上基础设施项目90多个,新上企业项目80个,年可增加村级收入387.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少数民族村(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由市委、市政府转发。
会同市委党校、市民宗局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干部培训班,组织民族村居两委干部到新农村建设先
进村居参观学习。不断加大对民族用品和少数民族企业的支持扶助力度,为3家民族用品企业落实了
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协助市民宗局落实省、市教育扶持资金70万元,争取市政府
为莒南县筵宾镇东集西民族学校改建解决资金60万元,协调沂州集团做好苍山县磨山镇新建民族学校
的前期筹备工作。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会同市民宗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意见》。
指导市民宗局制定下发宗教团体“十项管理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七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
进行了检查。协助市民宗局切实加强伊斯兰教协会建设,加强伊协机关建设,召开了伊协二届四次常
委会和全市伊斯兰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为爱国宗教团体解决实际问题。与枣庄市建立了宗教事务互访
机制。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和
信教群众的致富能力。继续实施“十百千”(每年举办十个以上培训班,培训百名以上教职人员,培
训千名以上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骨干)培训计划,举办“三支队伍”培训班30多期,参加培训
人数达3000人。继续抓好“三学三提高”(学习经典制度和民主办教三项制度,提高宗教内部思想建
设水平;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独立自主自办能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致富奔小康本领)活动,对活
动中涌现出的30个先进集体和8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扎实开展“科技进教堂”活动,各县区宗教
团体、教堂举办科技讲座80多场,邀请科协、科技局等部门专家为信教群众讲解科技种植、养殖等农
业技术。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指导民族
宗教工作部门依法梳理宗教行政许可项目和执法依据,明确了40项执法依据,保留了18项行政许可项
目,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执法行政行为。推进宗教联合行政执法向县区延伸,对乱建寺庙、进行非法宗
教活动等行为进行清理,有效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