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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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和拓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制定《关于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
示范点实施意见》,完成了260个市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申报备案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推广为
民服务代理制工作会议。各县区均建立为民服务中心,180个乡镇(街道)设立为民服务大厅,7172
个行政村(居)建立便民点,配备便民服务代办员11032名,基本实现了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
事不出乡”。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召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协调市、县两级解
决配套资金4387.49万元,提前半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97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在全省村级
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现场会上,临沂市作了典型发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临沂市财政补助村级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使用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选派大学生到村
任职的实施意见》,在罗庄、沂南两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选派100名应届大学生到村任职。
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作和“百村示范”活动。调整充实了新农村“千村帮扶”工
作办公室,选派了驻各县区督导组组长。对前3年实施的“千村帮扶”工程进行检查和总结表彰,部
署开展了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千村帮扶”工作。在全市倒排出1111个相对后进村,从市、县、乡党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3526人组成工作组,进行为期2年的驻村帮扶。新一轮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各
级共投入帮扶资金3650万元, 投物折款1224万元, 落实招商引资额4.2亿元,帮助新上村级增收项目
863个,增加村集体收入1750万元,平均每村1.58万元。组织全市96个小康建设示范村党组织书记到华
西村进行了5天的培训,并召开了总结座谈会。依托示范村创办各类示范培训基地75个,培训农村党
员干部10.9万人次;引导示范村与134个经济相对落后村结成共建对子,新上合作项目155个,办实事
好事777件。
加强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在2140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
建立了党组织,占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95.41%;职工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
建率达95.01%;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2934名。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
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会同市民政局举办全市社区干
部培训班,推进了社区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全市共建成街道1 9个,社区243个,设立社区党的建设协
调议事机构86个。
做好县、乡党委换届和各级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
见》及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在沂水县高庄镇和临沭县石门镇开展了乡镇
党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材料汇编下发至各乡镇。指导全市161个乡镇党委完成了换届选举
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好县区党代会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县区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县区委上报的有关请示进行了严格审查和及时批复。对出席中共十七大、省第九次和市第十一次党
代会代表推选工作进行部署,抽调人员组成换届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代表推选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