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先后经过研究
实施方案、制定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政策、组织部署培训、沟通协调督导和帐务清理、实物清查、中
介审计、损失取证、专家审核以及清产核资结果确认等10余个环节,并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招标竞标
方式选聘中介机构参与,对市属83户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自2005年5月开始,至2006年3月底,
完成了对市属63户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其余20户已停产或破产)。清产核资结果为:63户国有
企业共有资产总额53.24亿元,负债总额47.67亿元,所有者权益5.57亿元。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对30户
企业申报的不良资产进行了财务核销,并对核销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和处置。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
《临沂市市属企业核销资产损失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沂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办法》。
市国资委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掌握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状况、行业分布、经营情况和存在问题,
为推进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
清产核资
视图
市国资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先后经过研究
实施方案、制定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政策、组织部署培训、沟通协调督导和帐务清理、实物清查、中
介审计、损失取证、专家审核以及清产核资结果确认等10余个环节,并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招标竞标
方式选聘中介机构参与,对市属83户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自2005年5月开始,至2006年3月底,
完成了对市属63户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其余20户已停产或破产)。清产核资结果为:63户国有
企业共有资产总额53.24亿元,负债总额47.67亿元,所有者权益5.57亿元。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对30户
企业申报的不良资产进行了财务核销,并对核销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和处置。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
《临沂市市属企业核销资产损失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沂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办法》。
市国资委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掌握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状况、行业分布、经营情况和存在问题,
为推进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