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三查”工作和“沂蒙环保世纪行”、“边界联
治” 活动, 与日照、枣庄市分别签订了《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协议书》。全市累计查处违法采矿
272处,关闭非法及整改不合格矿山88个,没收非法矿产品12万吨,追缴资源补偿费80余万元,罚没
款691万元,行政、治安拘留违法采矿分子63人,追究刑事责任24人,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办矿者2
人。矿产资源整规活动第一阶段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开展了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编制工作,
县区整合方案已编制完成。全市矿山企业数量减少了135个,累计减少14%。完成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
统计工作和数据库建设。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控制矿权投放量和资源开采总量,全年颁发采矿许可
证213个,较去年减少了64.7%。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全年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979万元,比上年
增长60.5%。省国土资源厅在临沂市开展了全国唯一的矿产资源“卫星遥感”监测试点工作。加强矿
产勘查工作。年内,争取了5个地质勘查矿费项目,投入勘查资金285万元,探明了一批矿产地。扩大
资源储备量,对25处储备矿区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核实检测,储备量达1.58亿吨。
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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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三查”工作和“沂蒙环保世纪行”、“边界联
治” 活动, 与日照、枣庄市分别签订了《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协议书》。全市累计查处违法采矿
272处,关闭非法及整改不合格矿山88个,没收非法矿产品12万吨,追缴资源补偿费80余万元,罚没
款691万元,行政、治安拘留违法采矿分子63人,追究刑事责任24人,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办矿者2
人。矿产资源整规活动第一阶段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开展了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编制工作,
县区整合方案已编制完成。全市矿山企业数量减少了135个,累计减少14%。完成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
统计工作和数据库建设。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控制矿权投放量和资源开采总量,全年颁发采矿许可
证213个,较去年减少了64.7%。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全年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979万元,比上年
增长60.5%。省国土资源厅在临沂市开展了全国唯一的矿产资源“卫星遥感”监测试点工作。加强矿
产勘查工作。年内,争取了5个地质勘查矿费项目,投入勘查资金285万元,探明了一批矿产地。扩大
资源储备量,对25处储备矿区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核实检测,储备量达1.58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