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基层基础工作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7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article/3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article/3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基层基础工作
以提高矛盾调处工作质量和效能为重点,不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调处涉及婚姻家 庭、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物业管理、拖欠职工工资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 纷,积极介入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 决在基层、单位内部或萌芽状态。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周密组织各县区、基层单位,在 重大节假日、政治敏感期,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对重大复 杂矛盾纠纷, 坚持在党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调解中心、 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基层法律服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等手 段,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化解效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年内,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1621件,调解 成功30098件,成功率95%以上。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2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60件。90%以上 的矛盾纠纷在县区以下和系统内部得到妥善解决,非正常上访明显下降,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 件得到有效控制。兰山区、河东区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机制,将乡镇调解中 心作为法院的便民法庭,做到了两种调解场所、力量、业务的全面对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全市各级认真做好帮教安置工作,避免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年内,市司法局 获“山东省安置帮教先进集体”称号。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 动的意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调解组织,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临沂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索赔纠纷 调解委员会。全市18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起调解中心,并配备5~8名专职工作人员,有95%的调 解中心实现了较为规范的运作。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7900个,人民调解员2.3万人。为培养宣传基 层典型,编印了《人民调解员风采录》。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达514人,基本 上达到省厅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全市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以调解中 心为龙头,以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