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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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2元,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877元,增长19.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55元,增长14.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795元,
增长17.2%。农民人均纯收入4083元,增长13.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456元,增长12.6%。年末
城乡居民住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3.8和28.4平方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18万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2.47万人。新增城镇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
保人员4.5万人、1.1万人和3.4万人,分别达到62.2万人、40.2万人和33.6万人。全市享受城镇低保人员
6.9万人, 农村低保人员5.6万人, 共支付保障资金5780万元。新建敬老院47处、改建74处,增加床位
1.55万张。全市有五保对象3.4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1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