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7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article/2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8/article/2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市总工会与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临沂市企业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代收办法》,规定自
2006年1月1日起,凡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
辖的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级、省级、市级及其他各类企业,应依法缴纳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均由
上述机构代收。《办法》还对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基层工会的留用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比例、缴
费基数的确认以及逾期不缴、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等行为的处理方法作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实
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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