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学(1919.3~2006.2.12) 男,汉族,江苏省赣榆县人,中共党员。原临沂地区农委副主任。
1941年7月参加工作,194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临沭县抗日小学校长、大兴区中心小学校长、
临沭县委生产股长、县委秘书、供销联社主任等职。1954年10月至1966年1月,历任临沂地委合作部副
科长、 专署水利科科长、 农林组副组长、农林局局长、地委农工部部长、专署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受到冲击,并被剥夺工作权利。1971年9月恢复工作,任郯城县
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1972年10月至1983年12月任临沂地区农委副主任。1983年12月离职休养,
享受厅局级待遇。
王守学在临沭县从事教育工作期间,积极宣传党的抗战政策,坚决同日伪军做斗争,巩固了抗日
学校,激发了广大学生的抗日热情。从事党政工作期间,积极联系商界人士,为前线筹款募资;处处
精打细算,苦心经营,保证了部队的后勤供应,确保了县委、县政府的后勤服务和生活保障,为抗战
胜利和解放初期的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临沂地委工作期间,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路
线、方针、政策,组织带领干部群众大力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统筹协调,落实农业生产规划,
为临沂地区的社会主义基本改造和农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文化大革命”运动后期,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王守学担任修建长虹岭工程副总指挥,
具体负责农田基本设施改造、水利及道路建设。他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认真负责,出色完
成了任务。王守学在解放思想、落实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离休后,仍然十分
关心临沂市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多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
王守学为人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表里如一,顾全大局。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
想,勤奋学习。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享有
较高威望。
2006年2月12日,王守学在临沂病逝。
杨浩盛(1929.1~2006.2.23) 男,汉族,山东省招远市人,中共党员。原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
沂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47年3月参加工作,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3月至1950年
9月,先后任招远县、兖州县公安部队战士,新海连市公安三分局干事。1950年10月至1966年12月,任
山东省临沂专署公安处干事、副科长、科长。1967年1月至1973年4月,在临沂地区军管会工作。1973
年5月至1978年8月,任临沂地区公安局副局长。1978年9月至1983年5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检
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地级)。1990年12月离休。
杨浩盛在多年的革命工作中,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1947年秋在执行对敌作战任
务中立三等功一次。杨浩盛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廉洁勤政,严格执法,以身作
则,为临沂市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尊重和好评。
杨浩盛为人正直,襟怀坦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他廉洁奉公,经常告诫子女要艰苦朴素。在住院和病重期间,多次告诉家人要厉行节约,不要给单位
和组织添麻烦。病危时已不能说话,还用颤抖的手写下了“死后简葬”四个字,表现了一名党员领导
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优秀品质。
2006年2月23日,杨浩盛在临沂病逝。
荆守胜(1919.6~2006.7.3) 男,汉族,山东省费县人,中共党员。原中共临沂地区纪律检查委
员会副书记。1936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6月至1947年2月,历任费县七区
中队分队长,费县公安局工作队员、队长、副股长。1947年2月至1949年2月,任费县二区区长。1949
年2月至1950年2月,任费县县委委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50年2月至1950年8月,在山东分局党校
学习。1950年8月至1963年7月,历任费县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县委第二书记、县委书记处书
记。1963年7月至1976年4月,任临沂专区水利指挥部副指挥。1976年4月至1978年5月,任临沂地区革
委会气象局局长, 党组书记。 1978年5月至1979年6月, 任临沂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领导小组成员。
1979年6月至1982年8月,任中共临沂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82年8月离职休养,享受厅局级待
遇。
荆守胜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积极投身革命,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开展
对敌斗争,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建国初期在费县县委、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坚持党
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工作细致,成绩显著。
在担任临沂地区纪委副书记期间,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勤勤恳恳,做了大量卓
有成效的工作。荆守胜长期担任领导职务,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团结爱护干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发展地方经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临沂地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离职修养
期间,仍十分关注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荆守胜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刚正不阿,谦虚谨慎,廉洁奉公,
勤勤恳恳,忘我工作,表现出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
2006年7月3日,荆守胜在临沂病逝。
朱景顺(1940.11~2006.9.4) 男, 汉族, 临沂市河东区人。中共党员,原临沂市农委副主任。
1962年参加工作,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至1971年7月,先后任临沂县汤头区农技站技术
员、付庄区(公社)农技站长。1971年7月至1980年10月,历任临沂县付庄公社党委常委、革委副主任,
册山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汤河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1980年10月至1984年2月任临沂县委
委员、副县长。1984年2月至1985年4月任日照县委委员、副县长。1985年4月至1990年2月任莒县县委
委员、副县长。1990年2月至1995年6月,先后任临沂地区农业局副局长,地区(市)林业局副局长,
局长、党组书记。1995年6月至1997年3月任临沂市农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县级)。1997年3月至
2000年12月任市农委调研员、市政协常委,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市政协常委。2003年3月退休。
朱景顺参加工作后,积极把所学的农业知识用于指导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担任领导职务
后,先后在不同地区分管过生产、计划生育、工业、农业等工作。工作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认真
负责,勤勤恳恳,成绩十分突出。在临沂地区林业局工作期间,特别是1990年6月主持林业局工作后,
他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上下联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全市林业工作的发展。
担任农委副主任后,经常深入基层走访干部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政协
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递交提案,并组织政协委员参政议政。退休后,朱景顺仍十分关心全
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
神。
朱景顺为人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表里如一,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实事求是,理论
联系实际,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广
大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006年9月4日。朱景顺在临沂病逝。
邱丙伦(1937.4~2006.10.12) 男,汉族,山东省冠县人,中共党员。原临沂市第十四届人大常
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62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2月至1963年10
月,任临沂酒厂科员。1963年10月至1984年4月,历任临沂地区水泥厂技术员、动力科科长、党委副书
记、 副厂长、 厂长。1984年4月至1995年4月,历任临沂地区建材工业局(公司)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经理)、经理。1995年4月至1996年2月,任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996年2月至1998年7月,任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1998年7月退职修养。
邱丙伦在近40年的革命生涯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严谨,埋
头苦干,求真务实。曾长期从事水泥技术专业和企业管理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管理知识,
积极带领职工进行技术改造,在业内具有很高威信。1983年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在担任建材工业局领导期间,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探索经
济发展规律,为全市建材工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市人大财经委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
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有关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退休
后,邱丙伦仍十分关心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邱丙伦襟怀坦白,作风正派,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
谦虚谨慎,廉洁奉公,勤奋工作,表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高尚品质和优秀管理才能。
2006年10月12日,邱丙伦在临沂病逝。
王宗正(1921.4~2006.12.18) 男,汉族,山东省莒县人,中共党员。原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党组书记,山东省第四届党代会代表。1944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莒县
寨里区农救会长、各救会长、区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莒县陵阳区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51年
8月,任蒙阴县委组织部部长。1954年11月,任县委副书记兼县武装委员会主任。1958年1月,任蒙阴
县委书记处书记。1964年5月,任费县县委副书记。1966年冬至1968年,在费县县委机关工作。1968年
春, 任费县革委会水建指挥部指挥。 1973年夏,任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1981年8月,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83年12月离职休养,享受副厅级待遇。
王宗正在革命战争年代,不畏艰险,积极宣传组织群众,开展对敌斗争,出色完成了组织上交给
的各项任务。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作积极认真,作风严谨,求真务实。1966年夏,《大众日报》
发表文章,称赞王宗正是“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对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文化大革命”运动中,
王宗正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不计较个人得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尤其是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工作
作风和领导方法,奠定了县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离职休息后,仍关注费县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
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其间兼任县人大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定期召集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活动,学习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多次受到市委、县委表彰。
王宗正为人正直,襟怀坦白;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团结同志,与人为善,
始终把党和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住院和病重期间,多次告诉家人要厉行节约,不给单位和组织添
麻烦,表现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
2006年12月18日,王宗正在临沂病逝。
逝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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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学(1919.3~2006.2.12) 男,汉族,江苏省赣榆县人,中共党员。原临沂地区农委副主任。
1941年7月参加工作,194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临沭县抗日小学校长、大兴区中心小学校长、
临沭县委生产股长、县委秘书、供销联社主任等职。1954年10月至1966年1月,历任临沂地委合作部副
科长、 专署水利科科长、 农林组副组长、农林局局长、地委农工部部长、专署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受到冲击,并被剥夺工作权利。1971年9月恢复工作,任郯城县
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1972年10月至1983年12月任临沂地区农委副主任。1983年12月离职休养,
享受厅局级待遇。
王守学在临沭县从事教育工作期间,积极宣传党的抗战政策,坚决同日伪军做斗争,巩固了抗日
学校,激发了广大学生的抗日热情。从事党政工作期间,积极联系商界人士,为前线筹款募资;处处
精打细算,苦心经营,保证了部队的后勤供应,确保了县委、县政府的后勤服务和生活保障,为抗战
胜利和解放初期的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临沂地委工作期间,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路
线、方针、政策,组织带领干部群众大力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统筹协调,落实农业生产规划,
为临沂地区的社会主义基本改造和农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文化大革命”运动后期,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王守学担任修建长虹岭工程副总指挥,
具体负责农田基本设施改造、水利及道路建设。他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认真负责,出色完
成了任务。王守学在解放思想、落实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离休后,仍然十分
关心临沂市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多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
王守学为人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表里如一,顾全大局。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
想,勤奋学习。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享有
较高威望。
2006年2月12日,王守学在临沂病逝。
杨浩盛(1929.1~2006.2.23) 男,汉族,山东省招远市人,中共党员。原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
沂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47年3月参加工作,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3月至1950年
9月,先后任招远县、兖州县公安部队战士,新海连市公安三分局干事。1950年10月至1966年12月,任
山东省临沂专署公安处干事、副科长、科长。1967年1月至1973年4月,在临沂地区军管会工作。1973
年5月至1978年8月,任临沂地区公安局副局长。1978年9月至1983年5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检
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地级)。1990年12月离休。
杨浩盛在多年的革命工作中,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1947年秋在执行对敌作战任
务中立三等功一次。杨浩盛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廉洁勤政,严格执法,以身作
则,为临沂市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尊重和好评。
杨浩盛为人正直,襟怀坦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他廉洁奉公,经常告诫子女要艰苦朴素。在住院和病重期间,多次告诉家人要厉行节约,不要给单位
和组织添麻烦。病危时已不能说话,还用颤抖的手写下了“死后简葬”四个字,表现了一名党员领导
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优秀品质。
2006年2月23日,杨浩盛在临沂病逝。
荆守胜(1919.6~2006.7.3) 男,汉族,山东省费县人,中共党员。原中共临沂地区纪律检查委
员会副书记。1936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6月至1947年2月,历任费县七区
中队分队长,费县公安局工作队员、队长、副股长。1947年2月至1949年2月,任费县二区区长。1949
年2月至1950年2月,任费县县委委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50年2月至1950年8月,在山东分局党校
学习。1950年8月至1963年7月,历任费县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县委第二书记、县委书记处书
记。1963年7月至1976年4月,任临沂专区水利指挥部副指挥。1976年4月至1978年5月,任临沂地区革
委会气象局局长, 党组书记。 1978年5月至1979年6月, 任临沂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领导小组成员。
1979年6月至1982年8月,任中共临沂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82年8月离职休养,享受厅局级待
遇。
荆守胜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积极投身革命,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开展
对敌斗争,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建国初期在费县县委、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坚持党
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工作细致,成绩显著。
在担任临沂地区纪委副书记期间,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勤勤恳恳,做了大量卓
有成效的工作。荆守胜长期担任领导职务,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团结爱护干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发展地方经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临沂地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离职修养
期间,仍十分关注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荆守胜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刚正不阿,谦虚谨慎,廉洁奉公,
勤勤恳恳,忘我工作,表现出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
2006年7月3日,荆守胜在临沂病逝。
朱景顺(1940.11~2006.9.4) 男, 汉族, 临沂市河东区人。中共党员,原临沂市农委副主任。
1962年参加工作,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至1971年7月,先后任临沂县汤头区农技站技术
员、付庄区(公社)农技站长。1971年7月至1980年10月,历任临沂县付庄公社党委常委、革委副主任,
册山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汤河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1980年10月至1984年2月任临沂县委
委员、副县长。1984年2月至1985年4月任日照县委委员、副县长。1985年4月至1990年2月任莒县县委
委员、副县长。1990年2月至1995年6月,先后任临沂地区农业局副局长,地区(市)林业局副局长,
局长、党组书记。1995年6月至1997年3月任临沂市农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县级)。1997年3月至
2000年12月任市农委调研员、市政协常委,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市政协常委。2003年3月退休。
朱景顺参加工作后,积极把所学的农业知识用于指导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担任领导职务
后,先后在不同地区分管过生产、计划生育、工业、农业等工作。工作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认真
负责,勤勤恳恳,成绩十分突出。在临沂地区林业局工作期间,特别是1990年6月主持林业局工作后,
他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上下联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全市林业工作的发展。
担任农委副主任后,经常深入基层走访干部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政协
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递交提案,并组织政协委员参政议政。退休后,朱景顺仍十分关心全
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
神。
朱景顺为人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表里如一,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实事求是,理论
联系实际,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广
大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006年9月4日。朱景顺在临沂病逝。
邱丙伦(1937.4~2006.10.12) 男,汉族,山东省冠县人,中共党员。原临沂市第十四届人大常
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62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2月至1963年10
月,任临沂酒厂科员。1963年10月至1984年4月,历任临沂地区水泥厂技术员、动力科科长、党委副书
记、 副厂长、 厂长。1984年4月至1995年4月,历任临沂地区建材工业局(公司)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经理)、经理。1995年4月至1996年2月,任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996年2月至1998年7月,任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1998年7月退职修养。
邱丙伦在近40年的革命生涯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严谨,埋
头苦干,求真务实。曾长期从事水泥技术专业和企业管理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管理知识,
积极带领职工进行技术改造,在业内具有很高威信。1983年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在担任建材工业局领导期间,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探索经
济发展规律,为全市建材工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市人大财经委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
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有关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退休
后,邱丙伦仍十分关心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邱丙伦襟怀坦白,作风正派,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
谦虚谨慎,廉洁奉公,勤奋工作,表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高尚品质和优秀管理才能。
2006年10月12日,邱丙伦在临沂病逝。
王宗正(1921.4~2006.12.18) 男,汉族,山东省莒县人,中共党员。原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党组书记,山东省第四届党代会代表。1944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莒县
寨里区农救会长、各救会长、区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莒县陵阳区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51年
8月,任蒙阴县委组织部部长。1954年11月,任县委副书记兼县武装委员会主任。1958年1月,任蒙阴
县委书记处书记。1964年5月,任费县县委副书记。1966年冬至1968年,在费县县委机关工作。1968年
春, 任费县革委会水建指挥部指挥。 1973年夏,任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1981年8月,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83年12月离职休养,享受副厅级待遇。
王宗正在革命战争年代,不畏艰险,积极宣传组织群众,开展对敌斗争,出色完成了组织上交给
的各项任务。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作积极认真,作风严谨,求真务实。1966年夏,《大众日报》
发表文章,称赞王宗正是“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对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文化大革命”运动中,
王宗正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不计较个人得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尤其是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工作
作风和领导方法,奠定了县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离职休息后,仍关注费县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
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其间兼任县人大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定期召集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活动,学习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多次受到市委、县委表彰。
王宗正为人正直,襟怀坦白;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团结同志,与人为善,
始终把党和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住院和病重期间,多次告诉家人要厉行节约,不给单位和组织添
麻烦,表现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
2006年12月18日,王宗正在临沂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