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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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巩固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老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
确保机制有效运行。重点完善困难企业等级认定、“三个机制”考核评估等制度,保证离休干部离休
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据实报销。切实做好离休干部“两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
用工作。经过积极争取,2004年,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两次拨付临沂市老干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950万元,市委老干部局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各县区财政状况和老干部工作实际进行分配,并于3月份
与市财政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专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
资调整后,与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再次拉平了市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资待遇方
面的差距,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区为企业离休干部增加有关待遇的落实。认真做好改制重组以及关停破
产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工作。鲁厅字[2005]8号文件下发后,会同市国资委、经贸委、财政局、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全市所属企业离休干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制定了全市《关于做好改
制重组以及关停破产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工作的意见》,7月,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实施。会同
市财政局对市直35家困难、破产、关停企业进行认定,为182名离休干部申请财政支持资金146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积极争取,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674名科级(含科级)以下离休
干部全部列为二类干部保健对象。认真解决好老干部信访问题。2005年,共接待来信来访48起,与去
年同比下降10%,所有接办的来信来访全部在限期内结案,未发生年内重访的情况,做到了事事有结
果,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