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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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29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5734元,增长1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8元,增长16.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502元,
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3601元,增长1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181元,增长10.4%。年末城
乡居民住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3.6和27.7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加2.1和1.5平方米。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到57.7万人、39.1万人、46.6万人、30.2万人和24.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4万人、0.9万人、3.4万人、
5.2万人和4.9万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7.8亿元,增长15.1%。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99.8万人,
增加35.8万人;全年收取保费9753万元,发放养老金1413万元。全年享受低保人员12.3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8万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3.26万人。共培训各类人员11.1万人次,4.21万
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受理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举报1923件, 立案1828件。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2339起,结案227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