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为压低药价出台药品招标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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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决定,今后药品招标将改变过去物价部门“倒扣作价”的办法,而是由医疗机构直接“顺
加作价”,即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差价率确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
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中标药品的作价公式为:中标药
品零售价格=中标价X(1+差价率)。医疗机构根据该公式自主核定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后,报给物价
部门备案。
为了鼓励医疗机构多使用价格便宜的药品,在此公布的中标药品差价率中,中标价越低的差价率
越高,中标价越高的差价率越低,使医院不至于因为流转费用过高、利润过少而摒弃低价药。比如,
最高的为单个品种中标价在10元以下的药品,差价率为38%。而最低的是单个品种中标价在500元以上
的药品,差价率仅为18%。该市物价部门曾对11家医疗机构现行中标药品价格调查显示,采用新的作
价办法后,中标药品的价格有望平均再降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