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制定政策保障破产停产企业离休人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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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80元,由省财政部门全额负担,并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
拨付到省社会保障局,通过银行发放;正在实施破产及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在清算时将其离休人员
生活补助金一次性按10年从净资产中划出,缴省社保局发放,净资产不足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
特困企业离休人员根据审核认定指标的程度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