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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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临沂军分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市双拥工作会
议,对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中涌现出的7个先进县区、58个先进单位和4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
彰。各级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稳中有升。年内,全市共发放优待金4498.6万元、
抚恤定补经费10130万元,市财政列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配套资金40万元,全市发
放优抚救济款93.1万元,罗庄、蒙阴、临沭3县区的优待标准达到省的要求。全市共投资199.6万元,
为768户优抚对象新建、修建房屋1798间。各县区还对优抚对象实行了医疗费减免,共减免各种医疗
费用314.6万元,有2.2万人次享受医疗补助。沂水县筹款15万元,为1.5万名优抚对象办理了农村合作
医疗保险。继续推行“双考双选”(考试考核,双向选择)阳光安置办法,积极引导城镇退役士兵自
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展顺利。2004年度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268人,需在城镇安置的3267人,
至年底,市直和郯城、沂水、蒙阴、河东等县区已完成安置任务。市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30%,
蒙阴县达到25%,沂水县达到20%。认真落实了军休干部的“两项待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努
力搞好军供站建设,积极做好军供工作,赢得了济南军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