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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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体工程1001个、面积465.7万平方米,
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工程。首次对监理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企业68家、工程208项,对违规企业
进行了查处。全市正常的建筑市场环境得到较好维护。全面加强建设领域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全
年办理招投标手续672项、498.15万平方米,工程报建率、招标率均达到100%。全市均已建立起了交易
中心。市级、各县开发区外商投资项目、私企工程已基本纳入了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健全了工程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造价管理、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
理等各项制度,有效杜绝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全年监督市直工程项目125个、建筑面积125万
平方米。全年完成勘察设计项目2110个,实现勘察设计收入4360万元。全年创鲁班奖1项、泰山杯7项,
市政总公司承建的九曲沂河大桥获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2004年,全市有注册建设监理公司17个,注
册监理工程师130人。全市注册的勘察设计单位39个,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册勘察设计人员1270人,
其中高级300人,中级480人,初级490人;一级建筑师24人,一级结构师32人,二级建筑师51人,二级
结构师13人。
安全生产监督。集中力量抓好城市燃气、建筑施工、风景名胜区和公园、危旧房屋4个专项整治。
全年建设行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31个。
城镇房屋拆迁。实施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全年完成拆迁房屋总面积44万平方米,实行货币
补偿金额6500万元。成立拆迁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集中开展了以规范房屋拆迁、解决群众
拆迁上访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因拆迁问题到省、进京上访案件44起,已全部处结完毕。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13.59亿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4亿元,
年初制订的清欠任务目标已顺利完成。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清欠工作审查制度,推行建筑劳务工
资保证金制度。市县(区)两级清欠办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2100起,涉及农民工21.8万人,被拖
欠工资6450万元,绝大部分已得到及时解决。
“安康居住”工程。加快建立5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7.22万平方米,销
售11.4万平方米,为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年内,下达了6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计划。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全年征收建筑企业劳保金2300万元,是历年来最多的一次,拨付补贴
施工企业养老金184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建筑企业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