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阳光规划”、“效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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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阳光规划”,深入实施“六公开一监督”(城市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示,近期和年
度规划项目公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示,城市违法查处公示;实行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制度)
制度。把城市规划公示延伸到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市规划政务公开制度体
系。2004年,市规划局先后对临沂市河畔花园高层商住楼与山东金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临
沂华盛企业集团厂区规划等456个规划建设项目和46户居民危房翻建规划等进行了公示,方便了群众
参与和监督城市规划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临沂南坊片区分区规划》和《临沂市政服务中心修
建性详细规划》时,对规划情况和审议的整个过程进行了电视现场直播。
大力推行“效率规划”。市规划局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将原来的5个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为3
项,并规定将规划和建筑方案的征集、评审、规划验收等有关技术服务性工作,一律交由有关技术咨
询服务单位办理,缩短了审批时限。在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报建大厅“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对市、区
的重点工程、为群众办实事的建设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年度计划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
民营企业的重点工程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实行“现场办公”和“上门服务”,并在确保公
共利益不受损失、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坚持实行“四个立即就办”(规划一经批
复立即向社会公布;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凡符合规划和申报条件的,立即审批;对群众举报
的违法建设,立即查处;对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立即落实)制度。由局领导带队先后
到兰山、罗庄、河东区和工贸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与临沂大学、澳龙、华药物流城、
山东交通技术学院等30多个单位上门服务,现场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规划问题,提高了规划工作效率。
2004年,共审核发放“一书两证”956份,比上年增加493份,增长106.5%;其中,《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83份,比上年增加30份,增长56.6%;面积1526.44公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3份,
用地面积1181.24公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90份, 比上年增加171份, 增长78.1%;建筑面积
539.41万平方米, 比上年增加352.83万平方米,增长189.1%;《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份,面积
59.51公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8份,建筑面积9.2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
验收合格证》174份,比上年增加83份,增长91.2%;面积189.9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05.99万平方米,
增长126.2%;发放管线选址意见书1份,长度79公里。所有经过审批的项目,全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
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一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