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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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建立健全了畜禽疫病防治、疫病监测
与质量标准监测体系,形成了“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良性运作机制,提高了畜禽疫病
防治水平,全市的防疫密度,猪、牛、羊分别达到了98%、95%、90%以上。根据农业部动物检疫“四
到位”要求,对行业内部的执法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了违法案件,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
平。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各县区成立了饲料、兽药管理机
构,严格实行兽药、饲料经营许可证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兽药、饲料经营。各县区通过采取调查摸底、
统计分类、建档管理等措施,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种畜禽场上报审批制度和生产经
营许可证制度,为全市畜禽品种改良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