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与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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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自2004年起在全市全面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召开了全市价格和收费公示电
视电话会议,对全市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
《临沂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向社会公示,凡属于在全市范围内降低的涉企收费标准,各公示单位
将清理后的价格、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布。市及各县区物价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为第一责任人。把公示工作重点放在公示内容的审核清理上,确保了公示内容与收费许可证和国家有
关文件规定相一致,防止了公示单位将各种乱收费、乱定价通过公示合法化。达到了“看得见、说得
清、留得住”的要求。加强了药品价格管理。国家和省先后降低了3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公布了24
种抗感染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组织实施了相关药品价格的制定工作。对药品价格调整意见中没有包
含的规格和剂型,结合临沂市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及时向省转报了苦参碱葡萄糖注射液等药品价
格。参加了全市医药招标投标工作,对已中标药品的3654个品种进行价格审核。规范了全市城乡用电
服务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调整了全市电价,全市执行规定的销售电价,均衡了电
费负担。按照上级规定,夏粮上市价格随行就市。提出了市级储备粮收购指导价。下达了2004年度桑
蚕茧收购价格和黄烟收购价格。加强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对化肥出厂价格实行上限控制,对化
肥批发、零售环节实行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疏导价格矛盾,促进公用事业发展。按照国家发改
委《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多次提出涨价申请的城市供水价格、供热价格
和污水处理费进行了调研,在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对污水处理费、城市供水价格、
城市供热价格(居民除外)进行了合理调整。对城市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费进行了调研并拟定了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