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法律援助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5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6/article/28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6/article/28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让社会弱势群体得到更加便捷有效的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规范和健
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受案渠道、审查机制、案件交办、跟踪服务等制度。在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
作站,并在乡镇司法所挂牌,负责宣传和初级受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
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使社会大众进一步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地位、作用。年内,共办理法
律援助案件约1800件,近3000多户贫困家庭接受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12348”
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待群众来访8000余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6万余个,联动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
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民间纠纷5000多起, 挽回经济损失4300余万元, 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
“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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