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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人物
王金法(1956.10.29~2005.1.4) 男,汉族,山东省沂南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沂南县张庄镇 和庄村党支部书记。 和庄村是一个有2000多人的大村。1979至1987年,该村党支部班子软弱,人心涣散,人口生育失 控,全村有320户超生,其中1987年一年就超生47人。全村当年人均纯收入仅210元。1987年王金法担 任和庄村党支部书记后,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起新形势下的计生协会组织,通过艰苦努力,使 该村成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村。1988至1999年,连续12年全村无计划外生育,无非法婚姻,无新生儿 缺陷。全村没有发生1例家庭暴力事件,没有1人违法犯罪,做到了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十多 年的时间里,王金法带领全体村民挖大口井5眼,建电灌站5座,使全村90%以上的耕地成为水浇田; 改造荒山87公顷,栽植13种名优新特果树,改造沙滩53公顷,发展大棚蔬菜和新果林,使多年的荒滩 变成了蔬菜瓜果科技示范园。2004年,全村人均纯收入突破3800元,彻底改变了和庄村生活贫困的状 况。 1989年以来,和庄计划生育协会先后3次被中国计生协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模范集体”称号, 1990年6月被国际计生联亚太地区理事会授予荣誉奖。1991年,中国计生协会在和庄召开了组织建设 现场会;1996年,中国计生协以学习推广和庄协会经验为主题,在临沂市召开了全国计生协会工作会 议,并在会议上做出决定,号召全国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学习和庄经验,走和庄协会道路”。王 金法代表和庄,先后3次受到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全省 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市劳动模范;当选为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山东省 计划生育协会理事;2004年12月,以高票获得山东省最高人口奖项——“齐鲁人口奖”,是获奖者中 唯一的一名农村党支部书记。 2005年1月4日,王金法因病去世。在同月召开的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副省长王军民 对他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全省计生系统广大干部向王金法学习。1月23日,副省长王军民代表省委、 省政府, 代表省委书记张高丽、省长韩寓群到和庄村王金法家,对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2005年3月 20日,中共临沂市委作出《关于开展向王金法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学习王金法 立党为公,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优秀品格。 王金法以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宽大胸怀,忠实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 为民”宗旨,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为人正直,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廉洁奉公,从不计较个人得 失,始终把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他能够立足实际,改革创新,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与人民 群众的利益有机结合,开创了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体现了一名农村党员干部的求实创新、勇于探索的 精神。 王连秋(1948.12~2005.1.15) 男,汉族,山东省莒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共临沂市委组织 部副部长、 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1965年8月考入山东省中医药学校学习, 1968年9月毕业分配到平邑县白彦医院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4月在平邑县委组织部 帮助工作。1984年4月起历任临沂地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科长。1992年任临沂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5年4月任临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临沂市第十四、 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 王连秋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吃苦耐劳,忘我工作,表现出高度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在卫生战线工作期间,他认真钻研业务,对工作精益求精,高度负责,取得了突出成绩,多 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到组织部门工作后,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路线,积极为加强党的基层 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服务,恪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 的各项工作任务。王连秋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一心扑在工作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工作 任务多重,都千方百计地克服困难,圆满完成,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由此积劳成疾,但仍带 病坚持工作。 王连秋精通组工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水平高。在组织部门工作长达27年,他时刻以一名组 工干部和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以来,坚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保持了组工干部的良好风范。他承担了大量繁重的工作任务,参与组织、筹备 和指导了历次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干部调整和干部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赢 得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王连秋为人正直,襟怀坦白,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廉洁奉公,与人为善,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始终把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住院和病重期间,他多次告诉家人要厉行节约,不要给单 位和组织添麻烦,表现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 2005年1月15日,王连秋在临沂病逝。 胡玉萍(1922.2.2~2005.9.27)女,汉族,沂南县张庄镇石门亭村人,共产党员。 革命战争年代,她积极投身支前工作,缝军衣、做军鞋、送军粮,处处争先,并送自己的弟弟参 加人民解放军。她嫁到和庄的第二天,八路军一批伤病员进村养伤,她就与婆婆和丈夫商量,把新房 让给伤病员住,自己住在柴草棚里。由于拥军支前事迹突出,多次受到人民政府表彰。进入社会主义 建设时期,胡玉萍刻苦学习毛泽东著作,自觉地为集体、为人民军队和烈军属无私奉献,捐钱捐物支 援国家抗美援朝战争和军队建设。1963年,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后,她处处以雷锋为 榜样,关心集体,照顾军烈属、五保户,帮助后进青年。1965年胡玉萍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和庄党 支部副书记、民兵连长。当时村集体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她动员家里卖掉5头猪,为村集体买了地瓜 种、牛草以及铁锨等生产工具,有力地支持了村农业生产经济的发展。为保卫国家安全,她于1968年 步行20余公里,将二儿子送到部队。1969年,东北边境发生战事,胡玉萍变卖自家的棉花和粮食凑足 了500元钱寄往前线,全家人却因生活困难,经常以地瓜和野菜充饥。随后,她又要求将已参加工作 的长子送往前线。考虑到她家中的困难,乡里县里没有同意,她跑省里,省里不准,她又带着干粮找 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被这位特殊的“上访户”的爱国情操所感动,从中协调当地政府破例 同意了她的请求。20世纪60年代,在沂南县曾出现了“远学雷锋,近学胡玉萍”的热潮,她的事迹被 编成歌曲广为传唱。 1978年,胡玉萍被转业到辽宁省抚顺市的儿子接去安度晚年。在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西葛联社, 她不顾年老体弱,带头承包了养猪场,先后喂养了150多头猪,除了少量送给她所在的西葛联社外, 其余全部无偿献给部队和军烈属。为把猪养好,她每天都要步行4公里路到一个养鸡场去挑饲料。20 多年来,先后为部队、军烈属捐款、捐物折款达15万多元,向党组织多交党费1.04万元。 胡玉萍虽远离家乡,但仍然挂念着和庄村的孩子。1983年,她将在抚顺一家幼儿园帮助看孩子、 擦地板挣来的1000元钱寄回和庄,村里根据她的吩咐,为村小学购买了桌凳和手风琴。为此,和庄的 乡亲给胡玉萍寄去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沂蒙桂华芳容在,抚顺秋菊花盛开”14个大字。 胡玉萍关心部队思想政治建设,每年都为区内入伍的新兵和部队战士送书,鼓励他们努力学习, 给战士们做报告、讲传统,帮助部队做战士的思想工作。许多战士在她的影响和帮助下,成为部队建 设的骨干,胡玉萍被连队称为“编外指导员”。为动员全社会爱国拥军,她带头组织50多个军地单位 成立了“双拥活动站”,常年开展双拥活动,受到了社会的赞誉。 1992年,胡玉萍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拥军优属模范个人”、“模范共产党员”、 “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1994年,被辽宁省委推荐参加了国庆观礼。1995年,胡玉萍被中央军委授 予“无私奉献爱国拥军好妈妈”称号,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的亲切 接见。是年11月8日,《人民日报》报道了胡玉萍的事迹,并发表了《山高水长五十年》的短评。抚 顺市委、市政府给她建了事迹展览馆。1995年12月初,沂南县派人专门到抚顺市看望胡玉萍,并采访 录制了7组电视片。1999年10月1日,胡玉萍赴京光荣地出席了建国50周年庆典。 2005年9月27日,胡玉萍在辽宁抚顺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