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共场所向香烟与狗说不 青海省近日批准的《西宁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规定,禁止将宠物带入公共场所。不听 劝阻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条例还规定:医院、影剧院、图书馆、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公 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西宁:公共场所向香烟与狗说不 青海省近日批准的《西宁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规定,禁止将宠物带入公共场所。不听 劝阻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条例还规定:医院、影剧院、图书馆、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公 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