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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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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教育教学等办学行为作了 进一步规范,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取缔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 清理公办学校内的校中校、校中幼儿园和不符合规定的学前班。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管理的 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切实 控制农村中小学生辍学。2005年小学入学率为100%,初中入学率为99%,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2%,在校 学生巩固率小学和初中分别达99%、98%。全市有5所、90所学校分别通过了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验 收。12个县区均出台一系列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文件,完善了“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县区、乡 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多数县区教育局统一负责教干教师 的人事管理。健全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免费就学制度,组织落实了农村义务 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共向县区发放政府助学券34万张,减免资金1507万元。